「強制」尾牙算加班! 「最肚爛」老闆小氣上台當小丑

▲許多公司祭出大獎或表演,提高出席率。(圖/資料照/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人物無關)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過年前是尾牙旺季,不過,如果在非上班時間強制員工參加,就要支付加班費。一例一休實施後讓許多雇主疑惑,周末辦尾牙算不算加班;勞動部指出,如果自由參加就不算,反之,強制或非上班時間就需要支付加班費。

《中國時報》報導,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指出,勞基法沒有尾牙的規定,屬於傳統習俗,理應自由參加,所以不管是辦在平日下班或假日都不算工作時間;不過,如果強制參加就必須依照平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等規定支付加班費,如果違反規定可裁處2到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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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解釋,「強制」意味公司強迫不出席員工請假,甚至還有曠職、影響考績或部門分數等不利處分,都有強制出勤的意味。

各大公司以往為了衝高出席人數,都會祭出高額獎金或大獎等誘因,但是尾牙常常出現一些「肚爛」的事情,減低員工出席意願,例如要敬酒應酬、長官致詞太久,菜都冷了、工作很累還要上台當小丑、老闆小氣不加碼獎品獎金、好不容易抽到禮物還被拱著捐出去,最慘的則是,什麼獎都沒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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