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要帶走刺蝟!17歲女被潑去光水變火球 她曾PO:我的暖男

▲許男不滿李姓女友提分手,竟憤而行兇,害對方命危。(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疑不滿李姓女友另結新歡提分手,竟趁她來家中拿回衣物和寵物刺蝟,把去光水潑到她的臉上並點火;李瞬間變成一團火球,全身32%面積的2度到3度灼傷。李女曾在臉書放閃,「我有愛夫便當」、「我的暖男」,未料如今被恐怖情人害命危。

警方調查,許男(19歲)在工廠擔任作業員,和李女(17歲)交往2年,但他經常對她動粗,還曾拿刀架住她的脖子,讓對方提分手;25日上午,她在阿姨和阿姨的男友陪同下,到他位於五股區五福路的住處,要拿回刺蝟和衣物。

當時在許男阿公開門後,李女一行人進屋,由她獨自到許男房間收東西;喝醉酒在睡覺的許被吵醒,雙方發生爭吵,他竟反鎖房門,拿出從工廠帶回來的去光水,潑她再點火。李當場全身著火,痛得大叫,被在場其他人帶進廁所沖水,並由救護車送醫。

▼李女全身32%面積的2到3度灼傷,情況不樂觀。(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粉專)

李女陷入昏迷,全身有32%面積的2到3度灼傷,住進加護病房,情況不樂觀;院方26日凌晨發出病危通知。許男被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嫌裁定收押。

在許男和李女的臉書上,常可看到兩人放閃,她曾說「人家有愛妻便當,我有愛夫便當」、「我那個來肚子痛,所以我男朋友就買了一堆東西,帶過來學校給我,我的暖男」。

許男也多次發文,「我這女朋友,童心未泯,真可愛,就是愛妳這樣」;並在交往100天說,「雖然妳可能不是大家口中所說的正咩之類的,但那又怎麼樣,所以呢,我是愛妳的人,不是愛妳的外表,我是愛妳的心,更愛妳愛我的心。」

許男阿公接受《華視新聞》訪問時說,當時看到李女全身著火衝出孫子房間,他要用手拍熄火但拍不熄,趕快衝去廁所拿水;他表示,從小把孫子帶大,看到孫子這樣很痛心。

▼許男和李女曾多次在臉書放閃,未料如今卻發生悲劇。(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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