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人妻報案戀上員警 5度上摩鐵床戰「討論案情」

▲員警辦案竟辦進摩鐵。(圖/ 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究竟是什麼樣的案件,讓員警一定要跟人妻上摩鐵去談呢?一名王姓人妻因為爸爸被詐騙百萬,她便幫忙報警,沒想到卻意外和林姓員警看對眼,2人相約上摩鐵,激戰中「討論案情」,被林妻發現後挨告通姦,最後她要賠償40萬元,而員警也被記過調職。

據判決書,王女的父親在100年3月被騙光畢生積蓄,她便向北市刑警大隊報案,並由林姓員警受理,沒想到這位人民保母非常熱心,時不時打電話關心,2人便擦出意外的火花,雖然27歲的她也才新婚不久,員警又是大她19歲的中年大叔,她還是和對方在101年2月至103年10月間,在刑大附近的旅館等地上了5次摩鐵。

王女因為被林妻發現而挨告、並遭求償100萬元,法官則認為她是因父親遭詐而和林男外遇,尚有幼子要撫育,依通姦罪判她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民事部分她則辯稱林男頻以「討論案情」為由和她聯絡,對她展開追求,怕得罪對方,才勉為其難同意,非故意介入林妻婚姻,且事後懊悔不已,她是單純家庭主婦,沒有收入來源,主張遭求償100萬的金額過高,又還要付刑事責任的罰金,但因為她曾經寫親密內容卡片、送林男禮物,並非出於無奈,因此判她要賠林妻4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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