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也要服兵役? 國防部在期限前1天回應了!

▲目前國軍也有許多志願女官兵。(圖/記者楊佳穎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女生也要當兵」的提案在9月23日通過附議門檻,在網路上引起許多討論。國防部也在11月23日回應表示,現行兵役政策並沒有抵制憲法,且實務上也沒有徵集女性國民的服兵役的需求,因此提案不予採納。

▼提案在10天內就達標。(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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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在9月時表示,只有男性當兵違反《憲法》中「男女平等」的條文,就算「大法官解釋490號」提到,「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那也可以特別尋找適合女性的兵役工作,而不是全都不用當兵,否則在職場上也會出現剝奪女性工作權利的事件,「現行的兵役制度,是讓一部份國民因為性別,被硬生生剝奪人生中數月至數年的時間,另一部分不同性別的同齡國民,卻能享受更多自由,提早進入社會,累積人生資本。」

▼以色列全民皆兵,女生也得上戰場。(圖/東方IC)

該提案在10天內就得到5000人附議,迅速抵達政府必須回應的門檻,國防部也在期限的前一天提出回答。國防部指出,他們在10月7日請內政部研提業管意見,並在18日得到意見,「大法官會議將平等原則定位在『法律地位實質平等』,建議就兵役法之立法目的與區別對待是否合理、國家兵源是否充足及目前兵役政策等方向檢視平等原則,不宜單就法條文義探討。」

▼阿富汗女兵在荒野訓練。(圖/路透社)

國防部還在10月18日就現行國防戰略規劃、兵役政策、戰力需求、訓練管理成本及女性人力進用等國防實務需求,研析擬定回應說明,並在26日聯繫提案人,了解訴求情形。國防部指出,「現行兵役政策及兵役法規定,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且為大多數國家之法律所明定,更為保護人民,防衛國家之安全所必需,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並無牴觸,已於司法院釋字第490號揭示。

▼挪威重視兩性平等,最近開始徵召女兵,連國防部長也是女性。(圖/挪威國防部)

國防部最後不採納此提案,並提到,兵役制度轉型以後,已逐步擴大晉用女性人力,讓符合服役標準且有志從軍的女性可以加入國軍,並年年檢討服役環境,保障性別平等及工作權,「現階段於合憲合法架構下,考量國防實務需要及所需社會資源,無徵集女性國民服兵役需求及修法必要。

雖然國防部不採納提案,但議題確實引起許多人討論,有些人主張「女性要生小孩,所以男生要當兵。」有些人則認為,「生育率低成這樣,很多女人都不生小孩,別找擋箭牌了!」有的人則指出,「女人有月經,不適合當兵。」也有人反駁,「女兵現在一大堆,甚至還有女蛙人,難道她們都沒有月經?」

▼以色列男女混編部隊「獵豹營(Bardelas)」。(圖/東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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