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外籍人士非法進入領海捕魚可判刑

▲中國將對非法進入領海的外籍人士與船隻追究刑事責任。(圖/翻攝自大陸騰訊新聞)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最高法院2日宣布管轄海域包括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架等其他海域,中國公民或外籍人士在上述海域從事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是非法捕撈水產品等犯罪行為,將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發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具有管理中國領海的管轄權,可依法維護中國海域的秩序,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做為從事海洋活動的遵守指標,該法又分為「內容解釋」與「司法解釋」。

「內容解釋」涵蓋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訴訟三個領域於2016年8月2日起施行,「司法解釋」則是根據國內法規並遵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確立中國在海上的司法管轄權,支援行政機關對非法進入中國海域的外籍人士,採取相應的強制措施與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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