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蔡姓男子去年8月某日晚間先後拉2名男子與小姐性交易,未料第一人年僅16歲,第二人則是喬裝嫖客的員警;葉男被起訴後,基隆地院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他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當晚蔡男先媒介鄒姓女子與16歲少年性交易,代價為1300元,另媒介呂姓女子與「假嫖客」性交易,代價1100元;葉男每媒介1名男客可從中分得50元作為報酬,餘款則由鄒、呂取得。
假扮嫖客的員警進入房間後,等呂女脫去衣物即表明身分,並當場扣得鄒女所有保險套3 個、呂女所有計時器1 個與保險套2個。由於蔡男是累犯,所以法官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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