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夾21公分剪刀!彰地院拆2片刃刺頸亡 探測門只亮不響

▲美籍男住處種大麻判四年,出庭聆判後法院內持剪刀刎頸身亡。(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非法持有大麻被彰化地院判4年有期徒刑,41歲美籍男子李瑪翰16日上午出庭時,拿出預藏的剪刀割頸自殺,送醫後仍不治。而彰化地院門外有2個金屬探測門,但是舊的探測門偵測到金屬反應後,只會亮燈卻不會發出聲響。當時李男就是把剪刀包在雜誌當中,再經過舊的探測門,才沒有被法警發現攜帶危險物品。

通常金屬探測門對於金屬反應都非常敏感,除了會發出「嗶」的聲音外,還會亮起紅燈警示,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卻有2個金屬探測門,舊的探測門偵測到金屬反應之後,只會亮燈不會響,2道感測門的標準不一。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說,「金屬感應器有2個,可能靈敏度會不一樣,或許剛好他走的那個感測門,是沒辦法去偵測到他夾帶的剪刀。」

調閱監視影像,發現李男是將剪刀藏在雜誌裡,帶進地院後再拆成2片刀刃,但過程中竟然沒有人察覺。王義閔指出,「如果說沒有帶任何的包包,只有身上這樣過來,我們從外觀去判斷,是唯一能做到的,如果已經通過金屬感測門之後,當然是,沒有辦法去感測到的話,我們實在很難去預防。」

因為法警不能強制搜身,只能依據金屬探測器的結果,判別眼前的人有沒有問題,但像其他地院不分新舊,只要有金屬反應就會發出聲響,而且身上的金屬物品越多,聲音也會越大聲,藉此提醒法警提高警覺,但彰化地院舊的探測門只亮燈不會響,也凸顯了安檢漏洞。

李瑪翰(Marhankatyrel Martin) 因為非法持有大麻,16日被彰化地院判4年有期徒刑,不過他卻在聽完判決後,用英文大喊「我不想活了!」隨後拿剪刀割頸自殺,急救後仍不治,而他原先在美語補習班工作,2000年結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兒子僅小學2年級,目前妻子已經到醫院認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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