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車戲弄女騎士靈堂花材索命 惡駕駛重判12年

▲ 逼車戲弄女騎士害命,駕駛判刑12年定讞。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陳姓男子4年前無照駕駛載運靈堂花材的小貨車,行經花蓮知卡宣大道時,為了戲弄企圖超車的汪姓女騎士,貨車故意忽快忽慢,害的跟在後方女騎士被貨車車斗上突出的花材尖枝刺破頸動脈不治身亡,陳男惡意戲弄女騎士害少女受傷卻見死不救,最高法院依遺棄致死等罪判處12年徒刑定讞。

超商的監視器畫面中,深夜10點多,汪姓少女騎車行經花蓮知卡宣大道,陳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載鄭姓女子、張姓男子跟在後頭,兩車消失在監視鏡頭後,汪女被貨車駕駛「戲弄」擋道,遭車斗上尖枝(下圖,紅框內)劃破頸動脈不治身亡。

4年過去,肇事陳姓男子被最高法院依遺棄致死等罪判刑12年定讞,汪姓少女鄰居說,判12年還不夠賠一條人命,儘管汪家人搬離傷心地,但大家對鄰家女孩的死依舊氣憤。

4年前,19歲汪姓少女為了家計到花蓮海洋公園當清潔工,事發當晚騎車返家,後方葬儀社藍色小貨車突然超車,行進中陳姓駕駛為了阻擋少女再往前騎,故意忽快忽慢戲弄擋車,汪姓少女不理會加速前進,沒想到貨車也加速,結果車上尖物一不小心割破少女右頸動脈致死。

當時坐在後車斗的張姓男子指證歷歷,加上肇事陳姓男子早發現少女被割傷卻沒求救,反而撿走傷人的花材尖枝,法官認定他危險駕駛又見死不救,因此依業務過失傷害、遺棄致死罪重判12年,只是聽聽鄰居內心話,這樣的判決,似乎無法平息大家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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