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規定註記 買二手遇「兇車」難辨認

東森新聞記者許益勝、謝宗樺/台中報導

買車是是人生大事,但如果買到兇車那可就虧大了,目前市場對於兇車的定義是,發生重大事故或是命案,甚至是在車內燒炭自殺都是。但是不同於一般法規對凶宅有明文規定,除非監理單位有註記,才能查出購買車輛是否為兇車,所以中古業者在收購車輛時,會透過管道查詢加上車輛鑑定確保品質,民眾也可憑車牌自行向監理站查詢。不過一般業者不太可能告知民眾買的車輛是不是兇車,如果民眾還是不放心,可以在買賣時,在契約書上註記相關保障條文,來維護自身權益。

來到中古車行。車輛一字排開擺在展示場,房車休旅車各種樣式通通都有,有的看起來就像新的一樣。不過這些經過整理後的二手車,要是曾經是兇車,也就是撞死過人或是發生過重大命案,甚至有人曾在車內尋短,買車的民眾有可能知道嗎?中古車業者黃錫奎說:「當然車子假如人家整理過的話,一些比方說地毯受損換新的話,可能不容易去辨別。」

不同於法規對凶宅有明確規範,中古車行說,兇車除了曾發生重大事故或是刑案,否則一般小擦撞或是車內燒炭自殺通常很難分辨。一般來說,車子如果發生過重大碰撞,業者可以進行車況檢查,確定車輛底盤引擎變速箱安全無虞,還會透過管道向監理單位詢問收購車輛有無異常。

民眾也可以打電話,憑車牌向監理人員查詢,但車內燒炭尋短的兇車很難查詢。業者私下透露,發生事故的車輛價格會比正常的二手車價少上一成,因此二手車價如果低於行情太多,也可能有問題。民眾如果擔心買到兇車,除了在買賣前仔細確認車身來源,還有相關出場文件外,在買賣契約書上可以再註記一條,如果買到兇車廠商必須原價購回的條約,保障自己權益。

因為買賣二手車不像凶宅一樣有記錄可查,民眾購買前除了多比較,還要仔細確認車輛來源,別被亮眼的車身外表矇騙,反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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