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黃高彬陪女學生產檢 「畫押」不算通姦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內兒童感染科名醫黃高彬,2年前帶小他20歲、已婚的沈姓女學生做產檢,在麻醉同意書上簽名並註記雙方「夫妻」,產前兩人並同居8個月,黃妻憤而控告2人妨害家庭;台中高分院認為,這只能證明2人過從甚密,無法證實有姦淫行為,判2人無罪定讞。

▲兒童感染科名醫黃高彬。

判決指出,黃高彬98年12月買下台中市區的公寓,提供他的沈姓女學生居住,並向妻子表明分居意願,還搬去與沈女同住;100年1月,黃要求離婚,妻僱請徵信社查出2人同居。

黃妻發現,沈女因懷孕,100年7月到醫院做羊水穿刺,丈夫竟在麻醉同意書簽名,註記雙方是「夫妻」關係,因此控告2人通姦。台中地院法官認為,2人雖有同住一屋、陪同產檢的事實,但無法認定有通姦行為,判2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並要求沈女所生子女與黃比對DNA,但因通姦不符合強制採樣範圍,遭2人拒絕。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黃、沈都否認通姦;法官維持一審見解,判2人無罪確定。黃高彬目前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兒童感染科主任,獲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本來就沒有的事,但已造成我很大傷害」;據了解,黃妻已另提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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