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性別暴力樣態漸趨多元 跨黨派立委提案立法防治

▲▼「虛擬世界裡的真實傷害」:認識數位性別暴力多元樣態暨懶人包發布記者會 賴品妤 數位女力聯盟祕書長張凱強。(圖/記者屠惠剛攝)

▲跨黨派立委召開「虛擬世界裡的真實傷害」:認識數位性別暴力多元樣態暨懶人包發布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隨著網路科技迅速發展,數位性暴力形式已愈趨多元,跨黨派立委11日召開記者會,共同對行政院性平處提出四大呼籲,包括前瞻性地觀見數位性別暴力的多樣性、分類與定義應與時俱進地滾動式修正、創造數位環境性別友善多元討論環境,以及推動數位性別暴力防治政策行動綱領,期待能夠得到政府善意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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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賴品妤與WIDI數位女力聯盟11日上午於立法院召開「虛擬世界裡的真實傷害」:認識數位性別暴力多元樣態暨懶人包發布記者會,與會者包括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林楚茵、陳秀寶、范雲、吳思瑤、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等人。

賴品妤表示,科技發展往往走在法律前面,導致網路犯罪不斷推陳出新,也讓數位性別暴力變成為這個年代必須面對的課題,政府有責任先承擔一個教育與宣導的概念,讓民眾與相關各部會都能對「數位性別暴力」的樣態、可能發生的狀況等有基礎的概念,才能進一步談防範和性別教育。

賴品妤指出,朝野立委已在立法院陸續提出「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等防制數位性犯罪的相關法案,未來也會持續向行政院傳達想法,並與其他有共同目標的委員一起努力推動政策落實。

▲「虛擬世界裡的真實傷害」:認識數位性別暴力多元樣態暨懶人包發布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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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指出,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2016專刊指出,性私密影像外流以「前任、現任伴侶」為大多數,「雙方合意拍攝」或「被害者的自拍」佔48%,最終影像有約45%遭到散布,這表示拍攝當下經常是同意的,且是有信任感、熟悉的對象,這導致外流事件後極難處理。

葉毓蘭認為,相關的立法、管制、宣導必須要有性別敏感度,為此她已在立法院提出「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希望能夠在朝野立委的共識下,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儘速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陳秀寶說明,數位暴力會隨著科技的進步,不斷地改變樣態,且虛擬世界的傷害對於受害者來說,是真實且殘酷的存在,因此應該要建立性別多元友善的數位環境,希望有朝一日能夠預防每一件性別暴力的發生,並且擁抱每一個不同立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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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表示,「數位性暴力」一直以來被沒有被很清楚的歸納、描述,導致社會大眾、甚至受害人本人,難以使用具有共識、共同的語言來描述並理解這個經驗,因此數位女力聯盟所建構的數位性暴力內涵,實為重要的社會大眾教育工程,使大眾能提升對於數位性暴力犯罪的基礎認識,更能提升大眾對此現象的理解與防範。

林宜瑾指出,隨著科技的進步,數位性別暴力也越來越多樣化,因此最重要的是教導所有人「不要去當加害者」,尊重每個人的意願,必須經過當事人積極同意才能進行相關的數位行為。

林楚茵也說,身為女性從政者,面對時常會出現各種對外貌身材、衣著打扮等辱罵與造謠的騷擾訊息、圖片、連結,每次打開訊息都得先做好心理準備,但這些行為就是一種數位性別暴力,呼籲大家以「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的三不行動進行抵制,不要「求上車」也不要轉傳。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數位女力聯盟秘書長張凱強。(圖/記者屠惠剛攝)

吳思瑤認為,台灣社會仍對「數位性別暴力」的了解不深,有相關的懶人包,是開啟社會討論和正確認知的好契機,她將會提出自己版本的「性私密影像侵害防制條例」與「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同時督促行政院提出院版展現國家重視,並呼籲將這兩個法案列為年度優先法案。

范雲強調,陌生和輕忽正是數位性別暴力的溫床,大家都不希望「N號房事件」在台灣發生,她肯定行政院性平處推出「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及其內涵」的報告,但後續如何將概念落實在各部會的日常施政中,帶領民眾正視數位性別暴力,才是重要的關鍵所在。

賴香伶指出,從《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提案歷程可以得知,對於個人身體自主權及隱私權免於受騷擾、侵害,已是跨黨派國會議員的集體共識,本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將《跟蹤騷擾防制法》列為優先法案將進行排審。

賴香伶也說,數位時代下的性騷擾、性侵害必須重新加以定義,透過網路媒介反覆傳送擾人訊息,火這濫用、散發他人個資等,都足以對被害人精神造成嚴重困擾及傷害,呼籲行政院重新調整並擴大保護範圍,並且盡快提出草案,讓各界企盼已久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能在今年完成立法。

數位女力聯盟WIDI秘書長張凱強表示,性別暴力自古以來沒有停止過,這些東西從以前到現在都存在,「現在進入數位科技的時代,是一個雙面刃」,性別暴力對被害人傷害更加廣泛、無法挽回,甚至可能會造成數位烙印的傷害性。

張凱強指出,考量現今網路生態,可將虛擬世界中可能發生的性別暴力細分為五大項,包括基於性別的隱私權侵害、基於性別的仇恨言論與行為、數位性騷擾與虛擬性侵、數位人口販運性剝削,以及基於圖像影音的濫用。

張凱強說明,此種分類方式涵蓋虛擬遊戲分身性侵、數位招募引誘、loT-relate親密關係暴力等多元性暴力類型,希望能藉此補足行政院版本的缺口,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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