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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

申請合併適用產業創新條例抵減租稅優惠 北區國稅局:應留意上限

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月來,經常接獲營利事業來電詢問,同一年度合併適用智慧機械投資抵減及研發投資抵減時,應如何計算抵減稅額上限?該局19日說明,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於同一年度合併適用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投資抵減及其他投資抵減時,其當年度合計得抵減總額,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50%為限。

池塘裡的「新創蝌蚪」需要水 林楚茵、邱志偉提產業創新條例修正 

林楚茵強調,產業創新條例的修正,是為了幫助新創產業的生態圈爭取更多活水的挹注,立法跟行政機關有義務去創造一個更好、更友善新創產業的環境,而不是要靠幸運來決定去留。她與立委邱志偉、許智傑、張廖萬堅等人共同提出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期許透過放寬新創資格,從原先2年放寬到5年、增訂創投股東投資抵減、放寬租稅穿透標準、提高抵減額度、取消或降低單一投資金額上限等方式,讓更多有心想投資新創的個人、營利事業得以加入,也讓須要小筆資金的新創業者得以受到幫助。

李沃牆/台版晶片法 鞏固半導體競爭力

行政院會於11月17日火速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投資前瞻創新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得適用新的租稅優惠,俗稱《台版晶片法案》。

產創條例三讀 智慧機械、5G投資抵減優惠延至113年底

立法院臨時會27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修正草案》,延長智慧機械及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投資抵減之適用年限至113年12月31日,並增訂「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適用投資抵減之規定。

《產創條例》三讀 投資智慧機械、5G享折抵營所稅5%

立法院臨時會19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增修條文,明定企業廠商投資智慧機械以及5G設備,其當年度支出金額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得以當年度抵減率5%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分3年抵減率3%,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全力協助社企發展 賴清德:成為台灣具指標性產業

行政院長賴清德27日出席「社會企業金融論壇」開幕時表示,社會企業是國際趨勢,因此行政院做出多項具體措施,協助社企發展,讓社企在籌資、募資、行政及財務管理方面都能更加順利成功;也希望國內金融或保險業,提供更符合社會企業發展需求的商品及工具,成為台灣具指標性產業。

《產創條例》三讀! 政府可強制拍賣閒置工業區土地

立法院3日召開院會,並經表決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明定未來經主管機關盤點後,認定為閒置土地者,若經公告期2年仍未改善,主管機關得依該閒置土地當期公告現值總額10%以下金額開罰,緊接著,若所有權人1個月內未提出改善計畫並進行協商,主管機關可依查估市價審定之合理價格予以強制拍賣。

政府可否買回遭「養地」工業用地 行政立法兩院尚無共識

行政院6日進行春節假期後首次行政立法協調會議,會中就《產業創新條例》修法進行討論,其中,針對許多人刻意閒置工業用地以賺取利益的問題;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對於養地的行為,會中有討論到政府是否可編列預算買回再出售,與會立委意見並不一致,因此尚無結論。

產創條例修法 許勝雄:立院若拖延是愧對國家

行政院為協助企業留才,力拼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本周三讀,對此,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表示,中國大陸要發展面板、半導體,以及半導體設計、封裝、晶圓製造、切割等周邊產業,勢必需要大量人才,「台灣絕對是人家挖角的對象。」他強調,若立法院仍在拖延,是愧對國家。

看得到也吃得到!中小企業研發支出今年5月抵減有望

過去不少「小頭家」提到政府的《產業創新條例》都氣得牙癢癢,直呼各種租稅優惠門檻之高,根本是替大企業量身打造,對此,財政部表示,自去(2014)年5月20日起,中小企業投入的研發支出只要有一定程度創新,就可在今年5月報稅時,選擇抵減「1年營所稅15%」或「3年營所稅各10%」。

專訪/為吸引企業進駐嘉義 張花冠差點跟李四川翻桌子

嘉義縣長張花冠26日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訪時表示,她在向行政院爭取地方工業區的區段徵收時,經常面臨政策「初一、十五不一樣」的情況。中央原同意縣府徵收,卻因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任內爆發大埔案,引發「炒地皮」疑慮而作罷。

力挺創新研發+留人才 政院拍板員工緩課稅、分紅入股

行政院會2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經濟部指出,為了力挺創新研發加留人才,草案納入企業創新研發可以緩課稅並能以技術入股,部長杜紫軍說,緩課稅雖然因為繳稅延後,利息會減少,但會有外溢效果,「有些微稅收損失,但會有其他效益。」

立院三讀「日月光條款」 違法廠商收回租稅優惠

高雄日月光K7廠排放廢水汙染後勁溪,卻享有租稅優惠引發爭議,立法院30日三讀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稅捐稽徵法》,未來企業如果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財政部可收回當年度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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