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和人夫同住穿睡衣!她竟拗:收錢打掃睡著...正宮求償百萬

▲桃園市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邱姓妻子辦理新生兒登記時,鄭卻在戶所內怒嗆「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遭邱妻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外遇女同事,女同事竟拗是收錢到家打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1名人妻指出,李姓丈夫在結婚第7年開始不再同房睡,甚至提出離婚,過沒多久發現丈夫竟外遇女同事,小三更穿著睡衣在家熟睡,但小三辯稱是受到李母邀請到住處打掃,太累因此睡著,人妻提出相關證據,對丈夫、小三提告連帶求償100萬。士林地院判2人侵害配偶權,賠15萬元。全案可上訴。

人妻傷心表示,丈夫在結婚第7年拒絕同床睡,隔月提出離婚協議,今年初發現丈夫與女同事小琳(化名)出遊、過夜,小琳甚至在訴訟期間穿著睡衣睡在新北市住處,2人互動宛如熱戀情侶。

李男稱,與小琳只是普通朋友,也沒有共同住家過夜,更抱怨,自己與妻子從2021年4月幾乎無互動,僅以line傳達由誰接送小孩或交代家庭生活費用,且妻子也多次表示想離婚,這段婚姻根本是「名存實亡」,無正常家庭生活圓滿及幸福可言,因此拒絕賠償。

小琳說,只有跟李男相約出遊1次,期間雖有肢體接觸,但並非碰觸私密部位,也無挑逗情慾或親吻等親密行為,她也個性率真,與其他男性友人互動也常有勾肩搭背行為,2人肢體接觸也是一般朋友互動;同時也強調,會在訴訟期間前往李男家,是受李母邀請,以1500元代價協助打掃家裡,掃完太累因此睡著,況且當時李男也不在家,加上通姦罪已除罪化,拒絕賠償。

法官勘驗人妻提出李男與小琳今年初曾到內湖大潤發、台中三井outlet商場,照片中行為舉止親密,李男除擁抱小琳之外,更相擁同行,搭乘手扶梯時,小琳也會回抱李男;至於小琳雖抗辯自己個性率真,常與異性友人有親密舉動,但從照片中看出2人合照是為拍照目地而刻意擺出姿勢,並非生活中自然互動,認2人與一般情侶互動無異。

士林地院認,小琳並非以家事服務為業,且說不出從何認識李母,再者是收受報酬而打掃,豈有因太累而不小心在委託人住處床上熟睡,另外李母提出書面說明得知,李母只對媳婦持有住處鑰匙表示抗議,也未提及小琳為何出現在住處打掃,因此不採信小琳抗辯,判2人侵害人妻配偶權,連帶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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