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府將拘捕外國外交人員 保安局回應

▲▼港版國安法生效。(圖/路透)

▲香港國安法生效實施逾一個月。(圖/路透)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香港國安法生效實施逾一個月,法例規定,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人士也適用於香港國安法。保安局5日表示,留意到有人在社交媒體發放虛假資訊,誤導市民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發表政府會對干預香港事務的國家的外交人員及其在港僑民進行拘捕或懲處的言論。

對此,香港保安局發言人指,上述為假消息,企圖製造事端,對用心不良發放虛假資訊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據《央視》7月31日報導,香港警方依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正式通緝6名逃往海外「亂港分子」,包括香港眾志前常委羅冠聰、獨立聯盟前召集人陳家駒、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及華府遊說組織「香港民主會」(HKDC)執行總監朱牧民。

在那之前,美國總統川普7月14日透過行政命令,宣佈將通知香港美國有意中止雙方分別於1996年、1997年簽署的「移交逃犯協定」及「移交被判刑人協定」。根據上述條文內容,只要任一簽署方通知要中止協定,該協定將分別在收到通知6個月及3個月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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