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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長照2.0」 桃園市具服務需求者增至5萬2467人

▲桃園市衛生局長蔡紫君於市政會議中指出,中央提出「長照2.0」,桃園市具服務需求者增至5萬2,467人。(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衛生局長蔡紫君8日於市政會議中,提出「桃園市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專題報告指出,中央提出「長照2.0」,加強居家及社區照顧,目前桃園設置包括北區、南區及復興區等3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由照管專員訪視長者,評估提供照顧服務種類。

「長照1.0」提供包括照顧服務、交通接送、餐飲服務、輔具購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居家護理、居家與社區復健、喘息服務及長期照顧機構服務等8項服務,經統計市內具有服務需求者為2萬871人。

而「長照2.0」從原有的8項服務擴大為17項,擴大包括失智症照顧服務、原住民族地區整合性服務、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社區整體照顧模式、社區預防性照顧、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與失智之服務、銜接出院準備服務、銜接居家醫療等項,具有服務需求者增加到5萬2,467人。

蔡局長指出,市府針對有照顧需求者的家庭經濟狀況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3個類別,提供各照顧服務費用分級補助,讓有需求的市民朋友全都能獲得妥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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