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自備保險套」 理容院媽媽桑挨告沒事

▲保險套示意照。(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楊姓女子與去年8月與男客在理容院性交易遭查獲,陳姓媽媽桑被依圖利使人為性交罪送辦;不過,由於楊女自備的保險套品牌與店內提供的不同,檢方認難以認定店內有提供性交易,陳女獲不起訴處分。

基隆市警一分局去年8月搜索轄區內某理髮廳,查獲楊女與黃姓男子性交易,並查獲保險套、潤滑液、帳冊等,依社維法裁罰楊、黃2人,並將理髮廳陳姓女負責人送辦。

陳女喊冤說,不知道2人談妥性交易;楊女供稱,當天自行準備「杜蕾斯」保險套,遭查獲時因為想快點結束,才說保險套是媽媽桑提供的。

由於保險套品牌不同,檢察官難以認定理容院提供性交易,加上楊女堅稱她自己要提供性服務,檢方因此不起訴媽媽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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