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災食品輸台起訴2業者 食藥署:不會放寬

食藥署規定,日本食品進口須附「產地證明」和「輻射檢測證明」。(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日本福島核災縣市食品,驚爆改標輸台,引起民眾恐慌;新北市地檢署16日首波偵結,起訴盛裕等四家關係企業的進口部經理卓俊忠、勵拓公司業務經理鄧盛榮。食藥署管理署組長潘志寬表示,進口日本產地標示、特定地區產品須附輻射檢驗合格證明的規定,仍會持續不會放寬!

3月底,日本受三一一核災影響的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地區生產的醬油、餅乾、泡麵、調味品等食品,被業者以併櫃報關,用其他品項隱瞞產品來自核災區,欺騙消費者。

新北地檢署16日首波偵結,依業務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罪嫌,起訴盛裕、昌盛、柏泓、三燦公司的營業部經理卓俊忠、勵拓公司業務經理鄧盛榮。檢調指出,併櫃夾帶在米果等合法商品中,報關輸台再換貼假標籤的仙貝,共賣出166件、醬油賣出678件。

針對食品業者遭到起訴,食品藥物管理署組長潘志寬表示,除非東北五縣市的食品都解禁,否則核災區食品仍有違法入台的可能;因此,對日食品進口須附「產地證明」和「輻射檢測證明」的規定,仍會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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