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殺警案過程用喬的? 市刑大:絕無此事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19日針對外傳警方偵辦警案逮捕嫌犯是用「喬」的,台北市警局名開記者會澄清,市刑大大隊長李文章表示,辦案過程絕無所謂用「喬」的方式,都是根據查扣的證據找到涉案人的家屬,再由犯嫌家屬勸說到案,後續偵辦也絕無利益或條件交換。

▲外傳警方偵辦殺警案是用「喬」的,台北市刑大隊長李文章表示,絕無此事。(圖/記者孫曜樟攝)

台北市警局在信義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薛貞國遭毆殺後,今日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率督察長、信義分局長、刑警大隊長首度針對外界各項揣測、質疑做說明,黃昇勇並重申打擊犯罪決不手軟,整飭警紀絕不護短的決心。

台北市警局調查,薛員平時為了解其刑責區內各夜店治安狀況,均會至店家向工作人員諮詢情蒐,但並無外界所指店家提供薛專屬包廂作為休息或辦公使用情況。

案發當莊姓偵查佐在飲酒店對面廣場,突發現十名群眾往該店移動,並在專屬電梯前聚集,情況有異,乃先後以電話告知薛員,當晚人在周邊附近的薛員獲知後立即趕往現場,雙方因言語衝突,致薛、莊2員遭對方毆打,經訪談飲酒店現場多名安管人員均表示,事前或當時並未通知薛員到場,全案就當時狀況調查結果,薛員到場應係突發狀況。

薛員遺體被驗出體內酒精值超高,及外界質疑薛、莊2員是要去參加小隊長在「MYST」的生日宴,黃昇勇表示,在案發前一晚薛員確實在9樓的另一家飲酒店,但到11點薛員離開去另外別處店家,鄭小隊長隨後才到9樓,所以,薛、莊並非去參加生日宴,而從薛員在接獲莊員電話就能從百公尺外趕到,薛員並沒有喝醉酒。

至於外傳警方在案發後偵辦過程是用喬的方式,刑大隊長李文章表示,案發後專案小組配合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全力動員警力投入偵辦,刑事警察局自案發後即派偵一大隊支援偵辦,所有涉案嫌疑人均是依查扣的證據找到其家屬,再由家屬勸說到案,絕無用所謂喬的方式,後續的偵辦也絕不會有利益或是條件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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