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隔空做愛? 男子反駁15歲少女指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遭一名15歲少女指控,稱兩人數度發生性關係,但陳男發現其中1次他人明明還在看守所內,氣得於抗辯時指出,難道自己是越獄和少女發生性行為?

▼若少女指控屬實,陳男難道有「神交」的能力?(圖/翻攝自《南洋十大邪術》)

陳男和少女做愛一事,是被女方母親發現後報警。少女對警方說,她跟陳曾有過4次性關係,但陳回想後表示,少女所指控的次數與時間不對,因為當中1次他根本就在彰化看守所勒戒。

調閱資料之後,法官相信陳男的說法,但仍因他曾3度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判陳1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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