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年逾80歲的劉姓老翁十多年前收養1名養子,沒想到期間花了200多萬元為他買車、還債,但養子對老翁始終不聞不問,老翁漸感無力,最後訴請終止收養官司勝訴。
原告自民國89年10月初收養被告以來,陸續為被告買車、還債,但兩人未一起居住生活過,被告對原告也未盡到贍養責任,決定終止這段收養關係。
判決書表示,原告年事已高,訴請終止收養官司,高雄地院開庭調查時,被告則未出庭接受偵訊。證人則說,原告定存200多萬元,都花在為養子買車、還債,而且被告也很少回家,連原告生病他也不知道。
法官認為,被告接受收養以來,未盡到身為人子的義務,讓養父孤零過活,又欠下債務增加養父負擔,判決原告勝訴,終止收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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