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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法

時力黨團批蔡英文承諾跳票 籲速修《集會遊行法》保障人權自由

今天是言論自由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7日上午召開「履行政治承諾,保障集遊人權」記者會,並提出《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呼籲總統蔡英文與民進黨兌現2008年的承諾,修改不合時宜的集會遊行法,黨團總召邱顯智直言,「現在集遊法是一個非常落後的法治」。

反「一例一休」指揮群眾衝撞立法院 工鬥團體無罪確定

民進黨政府2016年在立法院闖關「一例一休」,引發勞工團體不滿,發動「2016工人鬥總統」抗議活動。在立法院外聚集,其中勞工團體成員毛振飛、陳姳臻2人在台上發言時,指揮群眾衝進立法院,2人因此被依《集會遊行法》提起公訴,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院二審12日仍判2人無罪,全案確定。

集遊法「不能蒙面遊行」要修法嗎?蘇貞昌:政府從沒有這樣要求

針對我集遊法有規定不能蒙面遊行,有要修法一事?蘇貞昌:政府從沒有這樣子要求,我們跟香港不一樣,我們台灣已經是全亞洲最自由民主開放的國家,政府與人民之間能夠遵守相關規範,我們自由民主開放是一代一代台灣人爭取來,政府也會嚴守這成果,跟人民一起讓台灣維持這一個在亞洲最民主開放的國家。

修法遏止聚眾鬥毆被質疑影響集遊權益 蘇貞昌:是大錯誤!

行政院院會14日拍板,擬修訂刑法來管制聚眾鬥毆事件,但也被人權團體質疑,會影響集會遊行的權益問題。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會中強調,這是大錯誤;而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說明,刑法修正草案明定,3人以上在公眾場所聚集,且前提是要有意圖強暴脅迫,才會構成犯罪要件,「如果是集會遊行,沒有意圖強暴脅迫,不會涉及這項規定。」

集遊法保留「強制排除」規定 人權團體怒批:戒嚴遺毒

《集遊法》修法中爭議的「禁制區」、「強制排除」規定,今年5月被送入朝野協商,最終在民進黨單一黨團的支持下保留了禁制區與強制排除,引發外界不滿。人權團體4日赴立法院大門口抗議,高喊「惡法入土,人民為安」、「戒嚴遺緒」、「禁止又強制?保障看攏無!」

抗議集遊法保留禁制區、即時強制 民團抗議小英假修法

對於民進黨團推動《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法,多個民間團體15日上午在立法院外抗議初審通過的《集遊法》草案中,仍然保留禁制區與賦予警方即時強制的權限,無法真正保障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因此對目前版本表達強烈不滿,意圖丟直旗幟到立院內,高分貝抗議,警方也嚴陣以待。

集遊法改報備制打擊員警士氣? 邱豐光:依法行事

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往「慰問」中正第一分局,被解讀為因撤告太陽花學運學生,打擊基層員警士氣,因此刻意「摸頭」。對此,台北市警察局長邱豐光7日在議會接受總質詢時表示,長官來,員警都很高興,氣氛也很熱烈,小心翼翼的制式回應。

雞排妹曾當場脫內衣…大腸花論壇觸法 音地大帝無罪

網路名人「音地大帝」姚介祥於2014年4月間反服貿學運結束後,在凱道主辦「大腸花垃圾話論壇」,吸引民眾聚集輪番幹譙,「雞排妹」鄭家純還當眾脫內衣,提供原味內衣義賣,事後遭檢方起訴,不過,台北地院26日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駁「否認首謀說」 林飛帆:檢方根本沒問到這題

台北地檢署12日傳喚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魏揚、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及周馥儀等4人,13日早上媒體報導都以「否認首謀」為方向,林飛帆馬上在臉書貼文反擊,並沒有媒體報導的「否認自己是反《集遊法》首謀」,因為出庭當天檢方根本沒有問到有關集遊法的任何事情,他認為這是「惡意的放話、報導」。

行政院再修集遊法 包圍中正一不符「緊急」或「偶發」

行政院會14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內文明確定義「偶發性」集會遊行且無須報備,並新增「緊急性」集會遊行報備規定。不過內政部次長邱昌嶽會後被問到「411包圍中正一」屬於哪一類,邱昌嶽則認為,包圍中正一有計畫性、召集人、標語、主要訴求,都不是這2個樣態。

包圍中正一分局 呂秋遠:不是宣稱自己為抗議者就最大

因不滿警方驅離公投盟,千名民眾11日「路過」中正一分局,引發網友正反兩極評價。律師呂秋遠12日凌晨在臉書PO文指出,如果要分局長方仰寧下台,就去包圍市政府;要修改集會遊行法,就罷免立委;要宣布該法違憲,則去找暫時認定合憲大法官,「這年頭不是只要宣稱自己是抗議者,就最大!」

快訊/千人圍中正一 黑衣男噴漆「廢除集遊法」!

不滿警方「背信」驅離公投盟,網友號召群眾「路過」中正一分局,晚間9點已聚集破千人包圍警局,要求分局長方仰寧道歉下台,歸還路權,其中一名戴眼鏡的黑衣男子趁亂,在分局外牆上噴漆「廢除集遊法」,還帶領民眾高喊「廢除集遊法」、「警察違憲」。

集遊法新版改報備制? 民團批換湯不換藥

行政院終於在各方要求下於24日公布「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賴中強下午指出,肯定廢除刑法的規定,但認為其他的修正草案根本是「換湯不換藥」,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召集人蔡季勳,也要求集遊法應朝自願報備制規範、並明確規定人民司法救濟的途徑,來節制警察的職權行使。

行政院通過集遊法修正 申請許可改為事先報備

行政院會24日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原本集會遊行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改為「事先報備制」,未來民眾只要在活動3天前,事先向主管機關提出報備書,就能集會遊行。若遇到不可預期的重大緊急事故,更可以在24小時前報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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