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莓(化名)報案表示,她這21年來遭一名楊姓男子不斷淫辱,在違反她意願、沒有感情基礎的情形下,逼迫她在各種地點口交、進行性行為,她將每次受辱的時間地點都詳細紀錄在日記中,次數多達154次,她拿出影片與日記想對楊男提告,檢察官調查後不起訴處分,她申請再議仍被駁回,她繼續向台中地院申請交付審判,法官審後認為,小莓提出的事證不足證明違反其意願,判決駁回。
2022-09-23 18:12男子阿宏(化名)與妻子小乃(化名)結婚多年,但他卻不甘於現況,婚後散盡積蓄,還不斷外遇、買春,更在7年內與小三嘿咻了超過500次,且每次都會用筆記本記錄過程,光是性愛日記就寫滿了3本筆記本。小乃事後崩潰訴請離婚,並提出求償,而法官也判准,另也判阿宏須賠償小乃20萬元。
2020-05-11 16:20高雄一名13歲的少女小花(化名)和23歲陳姓男友墜入情網後,交往14天共發生了6次性行為,並將發生的地點與時間記錄在手機的記事本中;事後被媽媽發現,報警處理。高雄地院近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將陳判處2年、緩刑5年,並得支付小花5萬元、其母親30萬元賠償金。
2018-06-27 11:35荷蘭廉航泛航航空(Transavia)一名46歲已婚空姐,育有4名子女,但她卻與同事發生不正當關係,甚至將過程鉅細靡遺地記錄下來,寫成「性愛日記」儲存在電腦內。她的丈夫發現後怒不可遏,對外散播部分日記內容,更揚言公開每一個細節。
2016-10-13 00:25一名14歲少女在3年前被母親44歲的蔡姓男友性侵,不料卻愛上對方,甚至在日記中將蔡男稱為「寶貝、叔叔、爸爸」詳細紀錄性愛過程,在被阿嬤發現後才曝光。少女擔心蔡男被關,宣稱日記只是自己幻想,檢方不相信,依照強制性交罪起訴,求刑12年。
2014-08-17 17:09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外表成熟,2年前疑遭性侵,因此結識了士林分局42歲已婚吳姓員警,未料吳男竟以辦案為由,涉嫌在2011年11月至隔年1月間,9度將少女帶到汽車旅館嘿咻或車震,直到少年輔育院輔導員發現少女的「性愛日記」,詳載了與吳男歷次性愛時間、地點等細節,趕緊通知母親報警,全案才曝光。
2013-04-25 09:08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偵查隊吳姓偵查佐涉嫌與一名受輔導的15歲少女多次發生關係,少女因將兩人出遊地點、嘿咻次數等全寫在日記中,全案因而曝光;雖然吳員否認,但警方仍將他改調警備隊,並將全案函送偵辦。
2012-11-19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