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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介閔

金孟華/當刑事司法與科學相遇 證據不等於真相

國內外許多冤錯案件都與科學有關,對被告、被害人乃至於司法都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法律人能做的是,承認科學證據的侷限性、建立科學證據的評價標準、嘗試理解科學證據背後的原理,以及在國內外曾經遭受到什麼樣的批評,繼而給予正確評價。

冤案平反/台灣重大再審案件

每個人都可能會犯錯,法官、檢察官也不例外。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放寬了新事實、新證據的認定,過去的許多冤案也得到再次審視的機會。以下特別羅列台灣受到矚目的再審事件,若沒有再審,這些真相將無法被看見、無辜的冤案者也無法得到合理的審判。

呂介閔改判無罪 日「足利事件」律師:冤罪是雙重過失

內湖裸屍案被控殺死郭姓女友的呂介閔,高檢署再做齒痕DNA鑑定,最後高院在30日駁回檢方上訴(亦即無罪)。整起事件就像日本「足利事件」翻版,足利事件辯護律師佐藤博史今年8月來台分享經驗時曾提到,冤罪是雙重過失,不只是關錯人還放縱真正的凶手,「是國家對人權的嚴重侵害之一。」

內湖裸屍案再審呂介閔無罪 郭媽媽難過盼司法找真兇

發生在民國89年7月間北市內湖康樂街五號公園的郭姓女子裸屍命案,被控殺人的郭女男友呂介閔因高檢署再就死者胸前齒痕DNA做鑑定,結果與呂男不符而出現大逆轉,呂介閔獲釋並再審,高院30日宣判檢方上訴駁回,被害郭女媽媽聆判後難過的表示,真兇不是他,那是誰,盼司法能找出真兇。

快訊/內湖裸屍咬痕不符逆轉再審 呂介閔獲判無罪定讞

民國89年7月間發生在北市內湖康樂街五號公園的郭姓女子裸屍命案,被控殺人的郭女男友呂介閔遭最高法院判刑13年定讞,並在入監服刑4年後,因高檢署再就死者胸前齒痕DNA做鑑定,結果與呂男不符而出現大逆轉,呂介閔獲釋再審,高院經再次審理後30日宣判,呂介閔獲判無罪,據速審法規定全案幾乎無罪定讞。

因裸屍「有齒痕」控兇手 法醫:愛用吸的,恨才用咬的

今年初,高檢署重新鑑定當初咬痕的檢體,發現有微量的DNA不相符,因此將他釋放並且再審,昨天(19日)傳喚當年驗屍的法醫石台平,他表示這個咬痕是兇手造成的,因為愛用吸的,如果帶有恨意就會用咬的。

烏龍鑑識呂介閔獲釋再審 高院首開庭被害人母很煎熬

民國89年7月間發生在北市內湖康樂街五號公園的郭姓女子裸屍命案,被控殺人的郭女男友呂介閔遭判13年定讞,並在入監服刑4年後,因高檢署再就死者胸前齒痕DNA鑑定與呂男不合而出現大逆轉,呂介閔獲釋再審,高院22日首度召開再審程序準備庭,被害人母親出庭前說,這實在很折磨,現在又要審判更讓人煎熬。

「仇恨性咬痕」非呂男所留 法醫石台平:真對不起人家

內湖裸屍命案出現大逆轉,其實呂介閔一二審都獲判無罪,高院更一審時,依法醫石台平的證詞及報告,認定死者左胸上的咬痕並非一般男女親密行為,而是「帶有恨意的咬」,呂才改判有罪。

4年白關?內湖裸屍案逆轉 呂男獲釋:回家陪媽媽吃飯

北市內湖公園裸屍命案出現大逆轉,判刑13年定讞的呂介閔服刑4年後8日獲釋,他下午步出台南明德外役監時,對媒體表示他是冤枉的,目前最想做的事就是回台北陪媽媽吃飯、過母親節。

兇手不是他!女死者左乳別人咬的 內湖裸屍案大逆轉

發生於民國89年的北市內湖康樂街五號公園郭姓女子裸屍命案,被控殺人的呂介閔遭判13年定讞後,高檢署又委託刑事局進行鑑定,確認死者左乳房的DNA並非呂男所有,高院今日據此裁定全案再審並停止呂男刑罰,呂將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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