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飯隔天加熱繼續吃 30年都沒事!醫提醒:65度就要放冰箱

▲台灣每年的5~10月是食物中毒高峰期。(圖/記者陳俊宏攝)

▲台灣每年的5~10月是食物中毒高峰期。(圖/記者陳俊宏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在首名死者的血液中檢驗出「米酵菌酸」,引起外界高度關注,就有網友指出,家裡的白飯會放在電子鍋裡保溫,隔天繼續吃,吃了30年都沒事。對此,長庚醫院毒物實驗室指出,在飯約65°C時用保鮮盒裝好放冰箱,要吃時再加熱就好;醫師李建璋也提醒,避免食用重複加熱的飯、麵。

有網友在PTT發文,「白飯隔了一夜也不會產生米酵菌酸?」家裡的白飯一次都會煮很多,通常都吃不完,會放在電子鍋裡保溫,隔天繼續吃,「都這樣吃了30多年了都沒事,為啥白飯放電鍋都不會產生米酵菌酸阿?不是說要低溫保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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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紛紛表示「妳這不叫室溫吧」、「因為你要放5天以上,國外有案例是室溫5天」、「不是你擺就會產生,還要擺很久,誰家米飯擺那麼久?還那麼搞工在代謝的」、「煮完,常溫下不知道放多久才這樣」。

▲▼飯,吃飯,白飯,米飯。(圖/CFP)

▲白飯當天沒吃完可在還熱著的時候(約65°C),用保鮮盒裝好冰起來。(示意圖/VCG)

根據食藥署統計,每年的5~10月為食物中毒的高峰期,衛福部資訊處處長、前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李建璋就表示,避免食用「重複加熱」的飯、麵

長庚醫院毒物實驗室也在已故「俠醫」林杰樑的臉書貼心提醒,食物的危險溫度是7-60度,若要冰存的食物不需要放涼再放冰箱,當天煮的米飯沒吃完,可在熱的時候約65°C以保鮮盒盛裝封好放冰箱冷凍,要吃時再加熱即可,「以手碰觸容器覺得熱不燙手,就大約是65度左右就可以放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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