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證人誇高虹安「人很好會發獎金」 要助理回捐零用金原因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貪,27日到台北地院出庭不受訪,僅對媒體說「辛苦了,謝謝」             。(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貪,27日到台北地院出庭不受訪,僅點頭對媒體說「辛苦了,謝謝」 。(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所涉貪污案,今(27日)起由合議庭3位法官共同審理,首先以證人身分詰問同案被告助理「小兔」黃惠玟,庭訊長達3.5小時,高虹安的律師團多次質疑黃的供詞有矛盾,黃一度狐疑律師的提問「感覺有陷阱」,頓時逗笑全場,高虹安緊繃的神情也瞬間放鬆。

由於庭訊時間過長,院檢辯3方下午各自有另案要處理,合議庭在下午1點多喊停,諭知下月(4月)10日週三全天開庭,繼續黃惠玟尚未結束的作證程序,同案另2名被告助理陳奐宇、陳昱愷待命接續作證。陳昱愷開完庭被問到會不會覺得開庭開太久,他笑稱按照法官的安排、沒辦法。

▲▼與新竹市長高虹安同被起訴涉嫌貪污的前助理陳奐宇(左)、陳昱愷(右)。(圖/記者黃哲民攝)

▲與新竹市長高虹安同被起訴涉嫌詐領公款的前助理陳奐宇(左)、陳昱愷(右)。(圖/記者黃哲民攝)

高虹安今全程都沒受訪,對於「小兔」證稱「高委員人很好,會發獎金給助理」、是否覺得「小兔」今天的證詞對她友善,高僅點頭對媒體表示,「辛苦了,謝謝!」

黃惠玟在高虹安擔任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於2020年2月到同年底,擔任高的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她與時任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都對檢方起訴《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認罪,黃並扮演高與助理間承上啟下的關鍵角色。

檢方與辯護律師團共聲請傳喚8位證人,今由黃惠玟率先作證,審判長反覆提醒黃不要急、不要緊張,看清楚問題想仔細再回答,黃仍多次隨性說到離題,還爆料助理任內須支援民眾黨工作,「台中黨部如果不爽,我要去做心理輔導,如果『網內互打』,我要去勸別鬧了」,旁聽民眾一陣竊笑。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訴擔任立委時涉貪污,同案被告助理綽號「小兔」的黃惠玟6日到台北地院出庭             。(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時的國會助理、綽號「小兔」的黃惠玟 。(圖/記者黃哲民攝)

黃惠玟證稱高虹安「人很好,會按照助理們的加班狀況發獎金」,很多立委的國會助理加班完全沒加班費,不過高發獎金標準是「心情好就多給一點,心情不好就不給」,且獎金來源就是助理薪資差額,以及每月用助理名義向立院盡量申報到上限的加班費。

黃惠玟的說法,再次揭露有些立委並沒將立院核撥的加班費據實發給加班助理,黃指稱高決定個別助理該繳回多少錢,全數當成國會辦公室零用金,黃承認最初是她向高介紹這個零用金制度,但「我以為她會照立院規定實給助理加班費,因為她不缺錢」。

黃惠玟說,高虹安曾猶豫要求助理繳回薪資差額與加班費有無違法,後因國會辦公室裝潢花費80多萬元、立院僅補助35萬元,答應贊助的朋友卻變卦沒著落,高決定續用零用金制度,交代盡量省錢、趕快還給代墊裝潢費的時任助理李忠庭,高並告訴她已問過律師,肯定辦公室裝潢費是公務支出、以零用金支付沒問題。

黃惠玟證稱,不記得高虹安曾自掏腰包給辦公室當零用金,李忠庭還曾當著她和高的面前,用台語說「當立法委員都是在賺錢,哪有在掏錢的」,但高會用零用金代墊私人花費,例如吃飯、洗頭等,還有1張多買的高鐵車票沒去退款,也要她用零用金核銷。

▲▼高虹安立委任內貪污案北院開庭。(圖/記者黃克翔攝)

▲新竹市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涉嫌貪污,27日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克翔攝)

檢方逐筆跟黃惠玟確認哪些零用金帳目是高虹安私人花費,黃說高仍留在帳上的品項,代表尚未還款,例如買鴻蔘送中研院長、買《面試郭台銘》1書(高虹安掛名作者)不知送給什麼人,以及洗頭、治裝等費用,黃自稱離職前,高都沒還清,甚至一眼看到帳冊證據上的「鮮奶茶」,黃就篤定說這是高喝的,因為「辦公室沒人敢喝飲料來跟我請款」。

黃惠玟表示不知該如何回答「辦公室零用金怎會出現高虹安私人支出」,並自稱當時一直想離職,不想欠高的人情,所以從不報加班時數,「一次都沒拿過獎金」,但被戳穿她不僅領過,任內還領3次各1000元到5000多元,她改稱高決定給、她就拿。至於高有無直接告訴其他助理配合零用金制度,她答稱應該有,被合議庭要求確認,她改稱「我不記得」。

高虹安的律師揪住黃惠玟語病,質疑她記憶不清、證詞反覆,並追問本案零用金制度,是否為黃從前立委李俊俋國會辦公室帶來沿用,黃承認先前任職李俊俋公費助理,確實管理類似的回捐零用金制度,差別在於李從不看帳、不過問零用金運用,其他國會助理告訴她,零用金用於公務支出就沒違法。

但被律師詢問「是否以李辦經驗向高虹安提議零用金制度」,黃惠玟沈吟幾秒,突然舉手說「我感覺有陷阱」,審判長安撫她「沒那麼多陰謀」,黃頻說「喔!NO!NO!我也有跟高虹安講別的制度」。

審判長原已要求黃惠玟作證別穿插英文,自謙「我們英文不好」,並提醒律師已接近下午1點,「我們書記官(打筆錄)快沒電了」,請精簡發問,滿屋子旁聽民眾也不耐於枯燥問答,但此時都被黃惠玟逗笑,高虹安嚴肅神情頓時放鬆、跟著笑了起來。

檢方本案起訴高虹安於2020年擔任立委時,與黃惠玟等4名國會助理以浮報薪資、虛報加班費方式,向立院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46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高和同案被告助理、綽號「水母」、「公衛文」的王郁文不認罪,黃惠玟與陳奐宇、陳昱愷認罪,檢方建請法官減刑與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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