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控恩師偽造文書反被起訴誣告 飛兒前主唱詹雯婷北院出庭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F.I.R.」飛兒樂團2018年解散,前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2019年告恩師陳建寧偽造她簽名和華研公司簽約,陳獲不起訴確定,反而是詹女被起訴涉嫌誣告,詹女先前出庭不認罪,堅稱「我沒有誣告!」台北地院今(26日)下午再度開庭,詹雯婷在眾人簇擁下現身,對於媒體詢問並未回應。

▲▼詹文婷到達北院             。(圖/記者黃哲民攝)

▲飛兒詹雯婷(戴黑帽者)下午現身北院。(圖/記者黃哲民攝)

現年42歲的詹雯婷是食品大廠泰山公司前經營團隊詹家第三代成員,堂哥詹景超曾任泰山董事長,詹女被粉絲稱為「泰山小公主」,跟歌壇天后蔡依林是大學同班同學。「F.I.R.」2004年成立出道,團名取自主唱詹女Faye(飛)、鍵盤手IAN(本名陳建寧)與吉他手REAL (阿沁、本名黃漢青)3人英文名字首字組合,第1張專輯就以《Lydia》爆紅。

但「F.I.R.」2015年加盟華研公司突然沉寂,2017年底更爆出團員內鬨,傳出Faye退團,鬧得沸沸揚揚,2019年詹女更告恩師陳建寧與華研公司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涉嫌偽造文書,才使外界得知,「F.I.R.」2018年解散主因,正是詹女懷疑遭陳建寧偽造簽名和華研簽約。

檢方依刑事警察局鑑定筆跡結果,確認詹雯婷在授權陳建寧議約的履約保證書親筆簽字,將陳男等人不起訴處分確定,另分案偵辦詹女所涉誣告罪嫌,陳男還曾替詹女說話「飛容易忘這忘那」,檢方起初認為雙方可能對授權範圍有誤會,2021年將詹女不起訴。

經高檢署發回重查,檢方認為詹雯婷明知自己在保證書上簽字、同意陳建寧去談演藝契約,卻仍執意提告,去年(2323年)6月起訴詹女涉犯誣告罪嫌。

詹雯婷前次到北院出庭,強調:「我提起偽造文書告訴,是依據我所知的事實跟證據,我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名!我沒有誣告!」辯護律師指稱,詹女2018年諮詢陳建寧公司委任的顧問律師,確認詹女當時和華研或陳男的「無限延伸音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均無合約關係。

辯護律師主張,2019年5月底,詹雯婷突然收到本件有爭執的保證書,陳建寧說詹女同意並授權跟華研簽約,但詹女明明沒簽字,「這不是偽造文書是什麼?我們深信是偽造文書,就沒有誣告,我們沒有故意捏造事實,何來誣告之有!」

陳建寧委任的律師指出,詹雯婷本件所簽保證書,是在2013年就完成,也經筆跡鑑定無誤,不應倒推5年說她沒簽過,且陳男遭詹女先提告,造成名譽、商譽和身心巨大傷害,陳男不得不反控以維護自身權益,建請法官考量詹女「犯後迄今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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