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媽4/6抵彰化 「這時段」放鞭炮、煙火罰15萬

▲大甲媽祖遶境彰化縣深夜10點至清晨6點禁放鞭炮煙火。(圖/消防局提供)

▲大甲媽祖遶境彰化縣深夜10點至清晨6點禁放鞭炮煙火。(圖/消防局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大甲媽祖遶境將於4月5日起駕將行經彰化縣,沿途宮廟或信眾以施放爆竹、煙火熱情迎接媽祖,卻衍生環保及噪音等問題,消防局最近派員前往遶境路線沿途的82家宮廟、35處村里長服務處與43家店家宣導,強調晚間10點至隔天清晨6點,不得施放會產生笛音或爆炸音的爆竹煙火或特殊煙火,違者可處15萬元罰鍰。

消防局長施順仁表示,今年大甲媽祖遶境活動將於4月5日展開,預計6日下午進入彰化縣境,消防局近來派員至遶境可能行經路線沿途82家宮廟與35處村里長服務處,以及遶境路線附近43家宮廟及店家,總計向160家進行宣導施放爆竹煙火相關注意事項,並派遣消防人車沿線警戒、廣播宣導,勸導勿於深夜施放爆竹煙火。

▲大甲媽祖遶境彰化縣深夜10點至清晨6點禁放鞭炮煙火。(圖/消防局提供)

據消防局統計去年共取締違法爆竹煙火案件16件,罰鍰156萬元、今年至目前已取締違法施放爆竹煙火2件。消防局指出,白天施放鞭炮應依其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禁止堆疊、串接或使用吊車等機具懸掛鞭炮,更嚴禁未經申請許可,燃放專業煙火或以拖板車載運施放專業煙火。

依「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每天晚間10點至隔天清晨6點,不得施放會產生笛音或爆炸音的爆竹煙火或特殊煙火,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消防局呼籲各宮廟凝聚信眾力量,一起以鼓掌、紙炮、電子音效,或舉辦藝文活動取代燃放鞭炮,民眾心誠參與活動隨香祈福,避免燃放爆竹煙火,希望大甲媽祖遶境活動能達到「遶境祈福、安全平安」。

▲大甲媽祖遶境彰化縣深夜10點至清晨6點禁放鞭炮煙火。(圖/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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