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桃園狂男與警駁火近百槍 涉殺人未遂等罪裁定羈押!

▲楊男深夜持改造槍枝射擊派出所。(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楊姓男子深夜持改造槍枝射擊派出所。(圖/民眾提供)

記者楊熾興、許力方/桃園報導

楊姓男子深夜持改造槍械射擊派出所, 在逃逸過程與警多次駁火,且開槍射傷執行圍捕之員警,桃園地檢署立即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並至桃園分局景褔派出所及2處警匪駁火處所進行勘查,被告楊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認為楊男有逃亡及串證之虞,今(24日)晚裁定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

▲警方將楊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警方將楊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楊熾興翻攝,下同)

桃檢表示,被告楊男於昨晚22時51分許,駕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多槍後立 即逃逸;嗣經警線上攔截圍捕於23時7分許,員警在桃園區永安路及力行路口攔查涉案車輛,被告悍然拒檢並朝蔡姓員警連開數槍,造成員警左肩中1槍倒地,蔡姓員警忍痛奮力回擊,然被告仍脫困逃逸。

▲▼桃園警匪駁火近百槍,警車上都是彈孔。(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23時20分許,楊男在桃園區永安路893號前遭優勢警力前後夾擊包圍,他見無退路可逃,再度槍擊在場員警,警方以強大火力壓制,使楊男棄槍就範,蔡姓員警經送醫後,暫無生命危險。

檢方認為,被告楊男因非法持有槍械,屢遭員警查緝,竟心生不滿,至派出所持槍犯案,公然挑戰公權力,再再顯見楊男目無法紀, 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其涉犯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院法官聲押庭晚間結束,法官認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裁定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更新時間22:32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