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國小童被撞!警方即日起「大執法」 上下課時段駐守

▲▼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轄內發生國小女童行走斑馬線遭撞,大雅警分局即日起展開交通大執法。(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潭子區今(29)日上午發生1名國小女童穿越斑馬線時,遭一輛黑色轎車撞飛倒地,令人看了心驚膽跳,所幸女童僅左膝受傷,經送醫無大礙。對此,轄區大雅警分局即日起,要針對轄內學區周邊擴大執法,於學生上、下課時段編排警力駐守,大雅警籲請用路人行經學校附近時,務必放慢速度,觀察有無行人通行,以確保學生安全。

僑忠國小10歲潘姓女學童,今天上午7時許上學途中,打算穿越行人穿越道,但她疑未注意左方來車,才剛起步就遭由賴姓女駕駛(42歲)的黑色轎車從側面撞擊。

路口監視器顯示,女童直盯著右方來車,但未確認左方是否有車,不過賴女駛近行人穿越道時,也未見有明顯減速情形,待女童起步動身,就遭賴女撞飛約2公尺,女童痛得無法起身,附近協助指揮交通志工見狀也衝上前關心。

▲▼             。(圖/翻自記者爆料網)

▲▼ 女童遭賴女車輛撞成「ㄑ」字型,隨後再摔飛約2公尺,痛得無法起身。(圖/翻自記者爆料網)

▲▼             。(圖/翻自記者爆料網)

所幸女童醫檢後僅膝蓋輕傷,沒有大礙。然而此案已引起轄區警方台中市大雅警分局高度重視,即日起要對於轄內校園周邊擴大「車輛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針對大門緊臨主要幹道的學校,於上、下課時段編排警力駐守,此專案從今日起至3月15日止,將視情況調整延長。

警方指出,將持續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其中本案賴姓女駕駛所涉犯的情形,已造成女童受傷,為觸犯道交條例第44條第4項「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

而同樣犯下「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行為,但未造成行人受傷者,則觸犯道交條例第44項第2條,也要開罰1200元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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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警分局即日起針對轄內校園周邊,於上、下課時段編排警力駐守。(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大雅警分局表示,已針對轄區易肇事路口,邀請路權單位進行會勘,透過改善號誌、標線等硬體,並加強定點守望攔檢、輔以架設攝影機全程蒐證,以提升行人安全;警方也呼籲,行人通過路口時,應注意紅綠燈或行人專用號誌,於綠燈時注意左右來車確認安全無虞後,儘速通過行人穿越道,更切記勿邊走邊滑手機,集中注意力避免危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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