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7公司「每天狂開假發票」 3年中獎6萬張騙1547萬...假老闆慘了

▲開設7公司開假發票詐領1547萬獎金。(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開設7公司開假發票詐領1547萬獎金。(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查獲全台首起詐領發票獎金,主嫌曾姓男子於2016年在沙鹿虛設7家水公司,夥同旗下10餘人共謀犯案,有夫妻涉案也有人拿現金及房產抵押貸款投資, 3年內有5萬9203張發票中獎,詐領1547萬餘元。彰化地院審理後,將主嫌曾男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判刑,判處4年6月徒刑,並追徵犯罪所得,光是判決書附件厚厚一大疊,多達1180頁。

2019年中區國稅局接獲超商反映,常有特定人不定時持多張中獎發票兌獎,且都來自同一家公司的加水站,且消費金額都不到5元,店家產生懷疑,向相關單位檢舉,全案才曝光。

▲開設7公司開假發票詐領1547萬獎金。(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彰化地檢前往水公司搜索。(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2021年10月29日由時任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檢察官施教文、賴政安、余建國、戴連宏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和美、彰化、員林等警分局,並會同國稅局人員,到曾男7家虛設公司處所及其住所等共18處進行地毯式搜索,同時傳訊曾姓及盧姓主嫌等共12名犯嫌到案說明,當場並扣得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之發票及空白發票等物。

曾男於2016年底招募成員在台中沙鹿等地,成立7家加水站公司,由他擔任負責人,利用一條龍經營方式,自當年11月起至2018年8月間共詐領17期發票,金額從200元至20萬元不等,共兌領發票5萬8千餘張,再依兌獎金額,由旗下成員兌換每張可抽取20元至40元佣金,扣除課稅,共得手詐領統一發票金額高達1,547萬餘元。

▲開設7公司開假發票詐領1547萬獎金。(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其中一名吳男剛開始打工,負責兌換發票、後來後來還投資100萬元分紅,並參與剪發票,等到發現從事的是非法行為想退出已經來不及,最後只拿到1萬7000元,另一名黃男則是拿2間房抵押貸款400萬投資,掛名其中一間公司負責人購買發票,並從曾男手中拿中獎發票兌獎。

另外還有一對陳姓夫妻,自 2016年11月開始上班,每天工作就是不停地印發票,開獎日拿出之前所印的發票兌獎,將中獎發票交給曾,曾再交給盧男領獎。盧男兌領得獎金共計31萬6400元。

▲開設7公司開假發票詐領1547萬獎金。(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判決書多達1180頁。(圖/記者唐詠絮攝)

曾男旗下張、楊、魏、吳、趙、黃及陳、卓等8人,均坦承犯行,自白符合減刑要件、又繳回犯罪所得,去年8月分別獲3至5年的緩刑;陳姓夫妻犯後坦承犯行,分別判處2年6月、5年緩刑,仍需要服150小時的義務勞務;盧男應執行1年7月有期徒刑,犯罪所得全部沒收;今將主嫌判處4年6月徒刑,並追徵犯罪所得1322萬2206元等,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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