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拒酒測挨罰21萬擺爛!薪轉戶被執行 搬「全家老小」求情

▲▼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新北市八里區鄭姓男子酒駕、無照遭開罰卻逾期未繳,士林執行署出招讓他捧錢繳清。(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禍不及家人!新北市八里區鄭姓男子拒酒測又無照駕駛,共被開罰21萬8100元,但他逾期未繳納,新北交裁處只好移送士林執行署執行。執行官收案後,發現鄭男銀行帳戶突有一筆4萬餘元存款直接執行,鄭嚇壞指出「這是薪轉戶,是扶養孩子、母親唯一收入」,執行署聽完後,決定讓他分期繳納,圓滿落幕。

49歲鄭男從2020年6月,騎乘機車行經八里區中山路一帶,因拒酒測遭裁罰18萬,並吊銷駕照,後來又3次無照騎乘機車及未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被裁處3萬1800元罰鍰,共累積21萬8100元。

但他逾期未繳納,新北交裁處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分署收案後查得鄭男名下除有一些零星小額銀行存款、一部1999年汽車及數筆因繼承所有八里區設有地上權持分微少的土地外,尚查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經2年多來查封持分土地及執行銀行存款僅受償數千元,而鄭男也擺爛未主動繳納。

直到今年初,再度執行鄭男銀行存款4萬5930元,鄭男嚇壞主動打電話聯繫書記官,並解釋該銀行帳戶是開聯結車司機工作的薪資帳戶,也是扶養小孩及老母的唯一生活來源,擔心又被執行,全家生活將大受影響,請求是否能分期繳納。

▼士林分署佛心讓鄭男分期繳納罰緩。(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士林分署聽完後,同意讓他將剩下罰緩以12期繳納,每期繳納約1萬4000元,並不再扣押押其薪資戶存款,鄭男辦妥分期繳納後,也將心中大石頭放下,除可以安心回工作崗位,也不用擔心一家老小無錢可用窘境。

士林分署提醒民眾切記喝酒不開(騎)車、開(騎)車不喝酒,以免害人害己,殃及無辜,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輕忽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絕對執行到底的決心。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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