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3里長赴大陸免錢爽玩 高雄商圈理事長觸《反滲透法》起訴

▲▼高雄地檢署             。(圖/記者陳宏瑞攝)

▲高雄地檢署 。(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線報,經營旅行社、擔任某商圈發展協會理事長的王姓男子,從去年7月起陸續招攬3名里長和親友到大陸北京旅遊,並在當地接受中共台辦等涉台單位招待,雄檢上月8日進行搜索、約談,檢察官偵訊後諭令王男10萬元交保,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王男涉犯反滲透法、總統選罷法事證明確,今(9)日偵結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雄檢接獲民眾檢舉後,指派主任檢察官李怡增、檢察官楊景婷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鳳山分局及仁武分局等單位,於去年12月8日執行搜索王姓男子所經營的旅行社等3處,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被告王姓被告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指出,王姓男子是高雄市某商圈發展協會負責人,還經營旅行社,涉嫌接受大陸地區政府委託、指示及資助,在台灣招攬赴大陸旅遊的旅行團,還規定必須要有一定比例的里長隨團,王男於是邀集包含3名里長在內共17人參加,並在去年7月間以「高雄基層交流參訪團」名義,率團從高雄出發到北京,全程6日均為落地招待,即團員只需自行負擔機票,而王男則每個人頭抽取1000元的佣金。

行程中會有台辦人員陪同,並於晚宴或交流座談會之際,多次向有投票權之團員宣傳「兩岸一家親」或附和「下架某政黨」,王姓被告亦在席間提及政黨選舉聯盟合作等議題,檢方認定王男已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他提起公訴。但考量他到案後隨即坦白犯行,並陳稱絕不會再犯等情,惡性尚非重大,建請法院審酌此情,容以適當寬恕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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