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貪官敲詐情婦「超5000萬」!狗血劇情神展開 獲刑14年半

▲▼全民抓腐!陸公開50人外逃名單 半數藏美2受賄躲港。(圖/CFP)

▲大陸貪腐官員不斷。(示意圖/CFP)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因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及重婚罪,內蒙古自治區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原主任鄒萬銀,於2023年4月被內蒙古巴彥淖爾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近日,內蒙古高院下達二審裁定書,維持原判。而在起訴書中,檢方指他與原包商銀行女行長王慧萍之間的「愛恨情仇」,也讓人大跌眼鏡。

根據檢方指控,2009年7月,鄒萬銀經包商銀行原董事長李鎮西介紹,與王慧萍結識,後2人逐漸發展為情人關係。

檢方指控,鄒萬銀從王慧萍口中得知某集團違法從包商銀行套取貸款等核心機密,同時得知該集團為王慧萍在北京海淀區購買了2套住房(有4個房產證)。

鄒萬銀以其妻子得知2人關係,要去紀委及2人工作單位舉報為由,利用王慧萍害怕包商銀行與某集團核心機密及2人不正當關係曝光的恐懼心理,長期佔有了上述2套房產。

2013年初,鄒萬銀以王慧萍名下房產太多為由,提出將王慧萍在包頭的2套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王慧萍為擺脫他糾纏且害怕鄒萬銀洩漏包商銀行核心機密,便依其而行。根據評估,包括北京海淀區的2套房產和包頭市的2套房產,價值13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639萬元)。

除此之外,鄒萬銀從包商銀行原董事長李鎮西手裡也沒少收錢。起訴書顯示,2008年至2016年,鄒萬銀利用其職務便利、或利用職務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自己或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2,20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鄒萬銀索取或非法收受原包商銀行董事長李鎮西2178萬元人民幣。

1953年出生的鄒萬銀,是四川資中人。1994年至2003年,他曾先後任巴彥淖爾駐京辦事處主任、內蒙古駐京辦接待處處長。此後,鄒萬銀轉任內蒙古社會科學聯合會黨組成員、副主席。2011年,他履新社內蒙古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主任,至2016年退休。2020年,鄒萬銀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內蒙古紀委監委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9年5月,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而被接管,最後查明,不良資產多達2,200億。2020年1月,徽商銀行收購包商銀行4家外地分行,分別為北京銀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及寧波分行。2020年5月,蒙商銀行正式成立開業,承接包商銀行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

2021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包商銀行破產。而因為包商銀行落馬的政商2界的官員不計其數,包括原內蒙古銀監局長薛紀寧、副局長宋建基、副局長陳志濤、副局長賈奇珍、副局長劉金明等人。

中紀委曾於2021年通報,包商銀行和某些不法金融集團有預謀的對相關領導幹部進行腐蝕「圍獵」,涉案財物、房產等折合約7億元。2019年,李鎮西就被要求協助調查,王慧萍則主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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