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閩創業就業「過渡期免費租房」 擴大台職技資格新增至50項

▲▼福建省對台21條《意見》發布會,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福建省發改委副主任詹晨輝,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吳偉平,福建省公安副廳長黃華安,福建省人社廳副廳長洪長春,福建省交通廳副廳長雷文忠。             。(圖/記者任以芳攝)

▲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親自說明《意見》最新對台政策。(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任以芳/福建報導

大陸今年9月份推出對台21條《意見》,推動各項實行方案。福建省政府今(27)日舉行首場發布會說明最新政策措施,共有4個方面15條。其中,為了吸引台灣民眾就業創業,福州、廈門、平潭將提供來閩就業創業的台青,大約2千套,一定期限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福建省政府舉行首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系列新聞發佈會。出席人員有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福建省發改委副主任詹晨輝,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吳偉平,福建省公安副廳長黃華安,福建省人社廳副廳長洪長春,福建省交通廳副廳長雷文忠。

▲▼福建省對台21條《意見》發布會,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福建省發改委副主任詹晨輝,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吳偉平,福建省公安副廳長黃華安,福建省人社廳副廳長洪長春,福建省交通廳副廳長雷文忠。             。(圖/記者任以芳攝)

▲今日《意見》首場發布會,由各相關單位說明最新政策落實內容。(圖/記者任以芳攝)

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手指出,大陸福建貫徹落實《實施意見》宣布一批新政策,共有4個方面15條。首先,便利台胞往來和生活方面,針對台胞台企較集中160個公安派出所,新增台胞證件辦理業務,福建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增設60個「台胞台企專窗」,即來即辦。

台灣居民居住證辦理時間,由法定20個工作日優化至5個工作日。65週歲及以上台灣民眾可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福州長樂機場、廈門高崎機場、6個對台客運碼頭及所在地5個道路客運站、人流量較大的10個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交通場所設立台胞服務窗口,提供交通引導、出行咨詢等服務。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線上管理平台」。

第二,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方面,實行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一清單、三優先」,強調審批優先、要素優先、資金優先,擴大閩台融合發展。推出「台農貸」線上辦理,限定在閩創業台灣農民,由廈門銀行開展「台農貸」線上辦理,最快15分鐘可審批通過。

金門、馬祖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相關企業在台灣經營時間可納入品牌字號創立年限的計算範圍。相關企業獲評「福建老字號」後,將優先參與福建省組織的老字號嘉年華、品牌文化節及相關主題展會和促消費活動,優先推薦參評「中華老字號」。

第三,鼓勵台胞就業創業方面,福建省各地市為來閩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提供「一定期限」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目前,福州、廈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等重點區域已推出約2000套住房(含免租房、公共租賃房等),其他地市也將提供相應類型住房。

▲▼福建省對台21條《意見》發布會,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福建省發改委副主任詹晨輝,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吳偉平,福建省公安副廳長黃華安,福建省人社廳副廳長洪長春,福建省交通廳副廳長雷文忠。             。(圖/記者任以芳攝)

▲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吳偉平說明放寬台灣教師參評條件。(圖/記者任以芳攝)

擴大直接採認台灣職業技能資格範圍,電切削工、農產品食品檢驗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等16個台灣職業技能資格納入直接採認範圍,採認項目從現有34個擴大到50個。

在閩台灣教師納入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放寬台灣教師參評條件,不再硬性要求在台企業工作經歷時長,提供在台取得的相關職業教育或技術技能證書,可作認定依據。

深化閩台鄉建鄉創合作。每年安排獎補資金支持100個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推動更多台灣建築師(含文創)團隊參與福建鄉村建設,如果成效明顯,合作項目第二年可再申請一次獎補。平潭綜合實驗區開通台資企業註冊業務「全程網辦」,可自主申報、實名認證和電子簽名,最快3個小時內線上作業,可獲批營業執照。

第四,推進涉台法治建設方面,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提供台灣法律查明服務,台胞台企可直接向受訴法院提交查明申請,解決涉台審判實務中台灣法律查明難題。提供台灣法學界人士到福建兩岸檢察交流中心、平潭涉台特色檢察教育培訓基地等交流培訓,2024年計劃安排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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