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成立7公司狂開發票...3年中獎1547萬 夫妻檔員工要吐372萬

▲彰化地檢查獲虛設水公司開假發票兌獎。(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彰化地檢查獲虛設水公司開假發票兌獎。(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查獲國內首件詐領發票獎金,主嫌夥同旗下10餘人在沙鹿虛設7家水公司, 3年有5萬9203張發票中獎,詐領1547萬餘元,其中1對陳姓夫妻負責印出發票兌獎,2年間就有1萬7440張中獎,每張中獎發票可拿30元,得手 372萬餘元,被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分別判處2年6月、2年徒刑,陳妻獲5年緩刑,須服150小時的義務勞務。

▲彰化地檢查獲虛設水公司開假發票兌獎。(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中區國稅局在2019年接獲有超商反映,常有特定人不定時持多張中獎發票兌獎,且都來自同一家公司的加水站。經調閱、比對相關資料後,2021年10月29日由時任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檢察官施教文、賴政安、余建國、戴連宏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和美、彰化、員林分局,會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人員,至7家疑似虛設公司之處所及犯嫌住所共計18處進行搜索,同時傳訊曾姓及盧姓主嫌等共12名犯嫌到案說明,當場並扣得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之發票及空白發票等物。

檢方調查,主嫌曾男在2016年底招募成員成立統一發票獎金詐領集團,並在台中沙鹿等地成立7家加水站公司,由他擔任負責人,從2016年11月起到2018年8月間詐領17期發票,金額從200元至20萬元不等,共兌領發票已達5萬8千餘張,再依兌獎金額,車手兌換每張可抽取20元至40元佣金,扣除課稅,共得手詐領統一發票金額高達1,547萬餘元。

判決書內容指出,發票詐騙集團首腦曾男,目前另案審理中,今天被判刑的陳姓夫妻,自 2016年11月開始上班,每天工作就是不停地印發票,開獎日拿出之前所印的發票兌獎,中獎金額從200元到200萬元不等。

▲彰化地檢查獲虛設水公司開假發票兌獎。(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陳男從第一個月65張,中獎1萬3千元,下一期有2096張中獎,再將中獎發票交給曾,曾再交給盧男領獎。盧男兌領得獎金共計31萬6400元,2018年底至2019年10月,每月領取底薪2萬2000元,合計領取26萬4000元。

詐團用一條龍的經營方式,開假發票公然詐領,行徑相當的囂張,直到便利商店,經常收到特定人士拿多張中獎發票兌獎,且消費金額都不到5元,店家產生懷疑,向相關單位檢舉,全案才曝光。

▲彰化地檢查獲虛設水公司開假發票兌獎。(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法官以一期一罪論處,今年8月已將集團內張、楊、魏、吳、趙、黃及陳、卓等8人,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到1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均坦承犯行,自白符合減刑要件、又繳回犯罪所得,獲得3至5年的緩刑;再考量陳姓夫妻非犯罪集團主要角色及犯後坦承犯行,分別判處陳男2年6月徒刑,陳妻5年緩刑,仍需要服150小時的義務勞務。盧男應執行1年7月有期徒刑,犯罪所得全部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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