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指台大某醫師搞外遇沒醫德 退休男張冠李戴判賠90萬

▲▼臺大醫院門診大樓 行政醫療大樓 疫病門診入口 醫學院學生用紙袋套頭。(圖/記者屠惠剛攝)

▲台大醫院總院門診大樓。(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莊姓男子認為台大醫院1位黃姓醫師沒醫德,害他老母罹癌延誤治療枉死,憤而在臉書社團狂PO文指控黃男搞外遇所以不擇手段賺錢,還鼓動網友肉搜,但黃男提告證明自己受同姓之累、緋聞醫師另有其人,莊男反批黃男故意不澄清媒體報導、藉此設局陷害他,台北地院審結,判莊男須賠償黃男精神慰撫90萬元,可上訴。

本案源於莊母前年(2021年)4月腹痛到台大醫院就醫,由結腸直腸科醫師黃男開刀,術後5天不幸過世。莊男認為母親從2014年就給黃男看診,還做過胃潰瘍手術,黃男明明有能力及早發現老人家罹患大腸癌,卻為了賺錢不擇手段,一再安排不必要的療程與檢查,拖延治療害死他母親。

莊男去年(2022年)到臉書社團狂PO文,指名道姓說黃男沒醫德、「吃一療程藥可以醫好的卻要你吃三療程或三年」、「不需要的手術,卻慫恿你開刀」,莊男更指黃男「背著妻子搞外遇,還被外遇對象的女兒看到。因此被妻子告上法庭。這樣的醫生是不是會做出有違醫德的事呢?」,莊男並要網友肉搜「黃XX外遇即知」。

黃男主張雙方確有醫療糾紛,但他沒有外遇養小三,鬧緋聞的是同院別科另1位黃醫師,莊男沒查證就張冠李戴,造成他名譽受損,告莊男涉嫌加重誹謗並附帶民事求償精神慰撫50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刑案部分,莊男被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定讞。法官指莊男提出的媒體報導,僅記載婚外情醫師為「任職臺大醫院的已婚黃姓醫師」,沒寫出全名、看診科別或刊登照片,甚至已有網友在PO文留言提醒「確定是張冠李戴」,莊男仍不查證、繼續無中生有,挨告後還反指黃男「釣魚執法」。

莊男始終不認錯,堅稱有媒體報導佐證,他依事實PO文、沒有扭曲,若張冠李戴認錯人,也是媒體誘導他,且黃男不要求媒體撤除相關新聞,「這就是他(黃男)設局」,他強調黃男是台大醫師、是公眾人物,「不好的事本來就應該讓民眾知道」。

在求償案中,莊男還聲稱看他PO文的網友少之又少,對黃男名譽的影響幾乎是零,再批黃男故意拖半年才報案,目的不是維護名譽,而是想左右彼此的醫療糾紛,莊男並指黃男調解時對他破口大罵,還拍桌10下,所以他PO文出氣。

法官認為莊男PO文夾敘夾議批評黃男人格、品德、操守有問題,但用來佐證的外遇事件,跟黃男無關,網友也留言明確告知緋聞男醫師任職台大醫院「婦產科」,莊男仍繼續張冠李戴,考量莊男已退休、名下無財產,判他須賠償90萬元,可上訴。莊男在醫療糾紛案告黃男與台大醫院連帶求償1500萬元,一審判莊敗訴,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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