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半女童在手扶梯摔斷指!家長怒告商場遭法院駁回

▲▼ 手扶梯。(圖/CFP)

▲一名未滿兩歲的女童在手扶梯摔斷了手指。(示意圖,非本文提及事發地點/CFP)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上海一名未滿兩歲的女童在2021年2月4日於商場的手扶梯跌倒,導致其右手中指中節斷離。女童的母親一氣之下,以商場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為由將其訴至法院。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近日判決結果指出,此事超出了安全保障義務的範疇,法院不予採納。

據《澎湃新聞》報導,11月8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理了這起因家長疏忽,致未滿兩歲幼童跑入商場扶梯而致右手中指中節斷離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

報導提及當年情形,2021年2月4日下午,不到2歲的童童(化名)由其母攜帶至某商場B2樓。商場B2層中心有一些童趣造型的桌椅和玩樂設施。14時許,童童母親去往B2層某餐廳門口的手推車,取童童的帽子和圍巾,留童童一人在桌椅邊。童童四顧張望後,跑到B1下達B2的下行電梯處並摔倒。其母立即追至電梯處抱起童童,發現童童右手流血、中指斷離。童童被立即送醫,商場派員陪同。商場人員在電梯內找到殘指,送到醫院。童童被診斷為右手中指單指完全離斷。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童被診斷為右手中指單指完全離斷。(示意圖,非本文提及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童童母親表示,自己當時離開的距離並不遠且僅數秒,而商場在一個未成年人出現比率高於其他區域的場所中,設置了具有對未成年人有較高風險的扶手電梯,但商場既未隔離風險源,也未提供專門人員看管,才導致了童童僅在數秒內,就進入扶手電梯,並導致損傷。事後,商場對案涉扶手電梯增加金屬欄桿,也隔離了未成年人活動區域,這表明商場很清楚該區域存在不適當的安全風險。

法院認為,事故發生時童童為一個尚未年滿2歲的幼兒,為完全無行為能力人,對風險的判斷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極差,故其父母應負有更為嚴格的監護責任。正因家長短暫離開,孩子脫離了家長能夠掌控的安全範圍,摔倒後發生了人身損害。「家長對孩子監護不力,應為本案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

法院也補充說道,事發位置並非兒童專屬區域,在商場已對公共開放區域進行了專門提醒和告知的情況下(商場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的基礎 ),不能對其盼以更高的安全保障義務。孩子家長對商場所提出應加裝隔離欄桿等安全措施的抗辯,已超出安全保障義務的範疇,法院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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