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主管處不好竟寫信給內政部長亂檢舉 高市員警記大過調職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二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二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一名郭姓員警因為不滿派出所主管,今年初竟寫EMAIL到內政部長信箱,檢舉派出所鍾姓副所長收受民眾的不當好處,甚至指示他們利用警用系統查個資,沒想到分局調查後發現,鍾姓副所長並無檢舉的相關情事,查個資也是為了偵辦案件所需,認為郭姓員警所為已違反品操紀律,將他記一大過並調往旗山分局。

據了解,這名郭姓員警原本在前鎮分局服務,後來轉調三民二警分局某派出所服務,但他到任後就與鍾姓副所長不合,今年1月11日竟寫EMAIL到內政部長林右昌的部長信箱,指鍾姓副所長收受蘇姓民眾不當利益,且還指示派出所同仁以警用系統查詢個資。

後來檢舉案件轉由警政署再轉給高市警局調查,在內部調查時,副所長否認有收不當好處及查個資的情事,分局督察室調查後也確認鍾姓副所長並無收民眾不法利益,查個資也是因為要抓通緝犯才指示同仁查資料。

分局督察組事後查出部長信箱信件是郭姓警員所寄,郭在分局約談時也坦承匿名檢舉主管,全案經呈報市警局後郭員被記一大過,並調往旗山分局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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