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商勝「混蛋」流入13所校園! 新北檢諭令廠長等3人交保

新北市衛生局稽查團膳業者使用的蛋品。(圖/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稽查團膳業者使用的蛋品。(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使用「混蛋」製作液蛋,卻遭查獲標示不實。新北市衛生局清查轄內13家團膳業者,結果發現有3家使用該工廠未殺菌液蛋,做成炒蛋或蒸蛋等校園午餐餐點,提供給13家學校,另還有20家食品業者使用到「混蛋」,其中大多是烘焙業。新北地檢25日搜索福商勝公司,並通知高姓負責人、張姓廠長、員工及會計等5人到按,訊後諭知張姓廠長、張姓員工、呂姓員工分別以10萬、5萬、6萬元交保。

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楊舒秦指出,經查有3家在6月至8月期間曾有3天進貨福商勝公司出貨的未殺菌液蛋,雖然該批混合液蛋產品未超過有效日期,但產地標示涉有假冒之虞,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預計開罰48萬元,另是否涉有虛偽標記或詐欺得利等情事,後續移由新北市調查處偵辦。

新北地檢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雷金書昨(2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前往福商勝公司位於新莊營業處所搜索,同時也前往高姓負責人住家搜查,並查扣帳冊等物證,通知相關人等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定張姓廠長、張姓員工、呂姓員工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且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10萬、5萬、6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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