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火速准押惡鄰原因曝! 11刀狠殺高雄夫妻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涉嫌殺害高雄夫妻的吳姓嫌犯,被依殺人罪移送地檢署後,仍然行使緘默權,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檢方發出新聞稿表示他罪嫌重大,且有變裝逃逸,有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高雄地院法官在今天(16日)晚間八點開羈押庭,不到一個小時就有結果,法官認為有逃亡跟湮滅證據的可能,所以予以裁准。

▲吳姓嫌犯被移送到地檢署,仍然不發一語             。(圖/記者吳世龍攝)

▲吳姓嫌犯被檢方聲押,法院裁准。(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該案被告於聲押庭雖仍行使緘默權,不過值班法官認為已有相關卷證足以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其所為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係屬重罪,並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之可能,故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規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吳姓被告不只是在法院行使緘默權,其實早在落網之後,就一直維持這樣的態度,所以檢方在16日下午四點就向法院申請羈押,雄檢認為:「吳姓嫌犯複訊時仍行使緘默權,檢察官經過綜合卷內事證,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被告犯後隨即換裝逃逸,並有隱匿、湮滅相關證物之行為,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故已向法院聲請羈押」。

另外檢方也強調對於被告的犯案動機、犯案過程、被害人所受傷勢、致命傷等相關犯罪細節,及目前查扣之刀具是否確為被告使用之工具等情,均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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