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一周愛愛6次! 妻下體發炎還遭疑「討客兄」崩潰求離婚

▲桃園市徐姓妻今年1月間與郭姓男子在摩鐵開房,林姓人夫率員警衝入抓姦,因無證據最後檢不起訴。(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婦人不堪丈夫幾乎天天要求行房,下體發炎竟還被質疑討客兄。(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一名結婚50年的70多歲婦人終於受不了提出離婚,她控訴丈夫在2021年疫情期間,因無法出去拈花惹草,在家幾乎天天求歡,每周要5、6次,即使她抹潤滑劑配合仍操勞到下體發炎必須去看醫生,卻又被丈夫懷疑討客兄,甚至半夜叫她起床大鬧。丈夫上訴稱攝護腺肥大,根本無行房能力,妻子所稱非事實,但高院法官在勘驗相關錄音內容後,維持一審見解,判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當事夫妻於1970年代結婚,2004年離婚,後又於2011年結婚,育有3名子女皆已成年。婦人指控丈夫遊手好閒,她都是忍讓度日,到2021年疫情期間,丈夫減少出門玩樂,卻頻繁要求她上床,每周要6次,即使她抹潤滑劑忍痛,下體仍因負荷過大而發炎,必須看婦產科、塗藥膏緩和,結果丈夫竟一口咬定她是因為討客兄(偷情)才會這樣,甚至懷疑3名子女都不是他的小孩。

婦人不堪其擾,只好叫3名子女去驗DNA,她也請妹婿與丈夫溝通,拜託放過她。根據妹婿與婦人丈夫溝通的對話內容,婦人丈夫不斷抱怨稱,其他夫婦如果想要,只要暗示一下就懂得上床,但自己的老婆卻不是,「什麼時候做還要她高興」。

婦人丈夫再說「男人就是要直射才有快感」,但因為自身攝護腺肥大動過手術,精液會倒灌到膀胱,有時候會沒有東西出來,但仍會有慾望,就是想要。他也稱婦人常常說沒關係。

上訴期間婦人丈夫否認不務正業一說,他也表示自己有攝護腺肥大問題,2014年已接受手術切除攝護腺,術後難勃起,更遑論要行房,因此婦人聲稱他頻繁勉強她行房並非事實。他還稱夫妻相處難免有摩擦,妻子離家後他多次拜託回家,證明自己仍有維持婚姻的意願。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定當事丈夫在術後因精液倒流無法滿足性慾,因而增加行房次數,卻只顧自己慾望而不顧妻子意願,強行要求對方配合,是夫妻感情消磨主因,又懷疑妻子不忠導致對方終於受不了搬離家,加上子女檢驗都證明是親骨肉。種種事證現況都表明此樁婚姻破裂難以回復,丈夫應負全部責任,因此維持一審判准離婚決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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