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林地禁止沙灘車進入 護欄竟遭拖離!最重罰30萬

▲國有林地禁沙灘車進入護欄被破壞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國有林地禁沙灘車進入護欄被破壞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依交通部沙灘車管理指引,國有林地、保安林地屬「禁止沙灘車活動區域」,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為預防業者或遊客誤入國有林地從事沙灘車活動,已於沙灘車活動地點設置紐澤西護欄及告示牌,惟近日發現不肖人士將阻隔設施拖離,林業署屏東分署表示,破壞設置之公告及護欄屬違法行爲,已協請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偵辦中。

▲國有林地禁沙灘車進入護欄被破壞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自沙灘車管理指引公布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積極於轄內沙灘車活動地點設置告示、加強巡護,並聯合警方在屏東縣滿州鄉港仔村和九棚村加強勸導及設置紐澤西護欄,避免海岸與防風林遭受破壞,也能預防業者或遊客誤入國有林地從事沙灘車活動,並維護遊客安全。但該分署近日巡護林地時發現,所設置之紐澤西護欄,遭不肖人士恣意拖離原放置地點,此舉不僅違法,且危害遊客安全。

屏東分署表示,任意拖離公務機管所設置之護欄或公告,已涉刑法第138條破壞公物罪;動力式機械器具違法進入國有林及保安林範圍內,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據沙灘車管理指引,沙灘車違法行駛道路、河川區域、在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均有其不同罰責。

林業署屏東分署呼籲,為共同維護自然生態及確保自身安全,請業者或遊客切勿於禁止沙灘車活動區域進行沙灘車遊憩活動,並勿破壞設置之公告及護欄,以免誤觸法網。業者如有經營需求,仍請待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法規,依規申請核准後,方得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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