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人參審判決怕不怕挨罵「恐龍」 國民法官妙答:歡迎來體驗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李佳修無照酒駕致人於死案合議庭3位職業法官,中為受命法官兼審判長林鈺珍,右2為陪席法官吳玟儒,左2為陪席法官洪甯雅。(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李佳修無照酒駕致人於死案合議庭3位職業法官,中為受命法官兼審判長林鈺珍,右2為陪席法官吳玟儒,左2為陪席法官洪甯雅。(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男子李佳修涉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爸案,今(28日)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判李男7年2月徒刑,宣判後分享參審心得時,1位男性國民法官哽咽說,審理時最讓他激動的不是傷亡血腥照,而是「被害人女兒的照片」,1位女性國民法官坦言本來很排斥被抽中,但經歷參審後,她覺得「這人生喔!必須來這一趟,經過這一次,我有成長很多!」

至於媒體發問本案判決後,若被罵「恐龍法官」會不會接受,代表回答的男性國民法官說「完全可以接受」,但非常推薦有這種想法的人,有機會來當國民法官,「我跟大家一樣都是一般國民,只有真正了解法律,才了解法院為什麼這樣判,才更不會觸犯法律」。

李佳修案是北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也是全國首件國民法官判決的酒駕致死案。今宣判後召開記者會,合議庭3位職業法官林鈺珍、吳玟儒與洪甯雅稱讚國民法官素質很高、勇於發問與表達意見,林鈺珍舉例討論李男酒駕撞死陌生人是否應加重刑責,國民法官提醒她「酒駕撞死誰無法選擇,應該責難的是造成傷者死亡結果」。

林鈺珍說:「我有被國民法官說服。」並說職業法官與素人國民法官嘗試用「便利貼」討論法,各自列出重要事項的順序,真的看法都不同,藉由素人不同背景與生活經驗,可豐富司法判決。吳玟儒認為透過這樣交流與討論,「做出來的判決經得起考驗!」洪甯雅也肯定跟國民法官的討論「有打動我」,提供她未來從事審判工作更多的視角。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參審李佳修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案,合議庭全體法官28日宣判後共同舉行記者會。(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參審李佳修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案,合議庭全體法官28日宣判後共同舉行記者會。(圖/記者黃哲民攝)

因國民法官不願發言時被錄影錄音,北院清場媒體器材讓國民法官暢所欲言。第1位分享心得的男性國民法官表示,本來很排斥來當國民法官,來了之後學到很多,有人疑惑素人國民法官欠缺法律專業知識,會不會被職業法官牽著走,他說反而審判長會規定他們必須先提出自己看法,討論過程很燒腦,但國民法官的意見「不是僅供參考」,而是真的能參與決定有罪無罪以及判刑輕重。

他表示,剛開始擔心會看到傷亡血腥照,結果整個訴訟程序下來,最讓他情緒激動的,是檢方出示被害人女兒的照片,說著說著,他情不自禁哽咽起來。他所說的情境,是檢方引用世界名曲《甜蜜的家》歌詞搭配王男與愛女慶生合照,敘述生前親子互動狀況,當時氣氛相當催淚。

第2位分享心得的女性國民法官,開場白也說被通知候選時「非常排斥,甚至找任何理由不想來」,被抽中後經歷參審過程,她覺得「這人生喔!必須來這一趟,經過這一次,我有成長很多!」語氣難掩雀躍。

1位男性備位國民法官說,加入前想像法律跟法官都是冷酷無情,來了才發現法律也有人情的一面,例如自首減刑、情堪憫恕減刑,「我以前都不知道」,更親眼看到案件證據在面前呈現,非常真實,且跟職業法官耳濡目染才幾天,國民法官彼此講話「開始有點法律的味道」,開口閉口可能是「哦!你這個對於法律的適用啊...」

他說,以後假如遇到身邊朋友企圖酒駕,他會告訴對方「你這個可能會適用《刑法》第185條之3的前段(即酒駕致死處罰條文)」之類的提醒,現場聽了一陣笑聲。最後1位分享心得的男性備位國民法官,自嘲被法院通知才知有這個制度,並透露本案職業法官跟國民法官討論跟相互說服過程「相當激烈」,但公平公正,他呼籲「如果被抽中國民法官,不用害怕,來體驗看看!」

參審本案的3男3女6位國民法官,以及3男1女4位備位國民法官,年齡以41歲到50歲5人最多,其次是61歲到70歲3人,31歲到40歲及51歲到60歲各1人。學歷有1位碩士、5位學士,專科與高中各2位,職業以貿易業3人居多,其餘為設計業、電信業、資訊業、金融業和公務員、法務人員各1位,另有1人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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