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完售她自認「淨化工地」有功 索168萬佣金踢鐵板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朱姓女子自稱受林姓建商委託,找「師父」辦法事「淨化工地」、助建商順利完售全部10戶新屋,建商卻黃牛拒付每戶16.8萬元佣金,據此提告索討168萬元酬勞,建商喊冤說根本沒答應給朱女抽成,且降價才賣完房子、一點都不順利。台北地院審結,認定朱女所提文件僅記載建商該付她什麼錢、卻沒寫自己該做完哪些事,顯然沒成立契約關係,判朱女敗訴,可上訴。

本案建案位於新北市新店區,是只有10戶的華廈、每戶不到25坪,平均單價每坪約60萬元。朱女提告指稱,林姓建商起造時擔心賣不出去,託她找人舉辦法事加持、祈求順利,她2019年10月敦請1位「師父」親自到場作法「淨化工地、改善風水」,建商已支付她跟「師父」各3萬元基本費,另依約每賣出1戶還須給她16.8萬元佣金。

朱女指稱,本案建案已於2020年11月完售,她圓滿完成受託的任務,建商卻黃牛拒付佣金,她要求建商兌現承諾付錢,並提出雙方簽字的手寫文件為證。

建商否認朱女的說法,強調絕沒答應每賣出1戶就要給朱女任何後謝,且朱女只是找師父來淨化工地,之後什麼都不必做,就想坐等賣屋分紅,這樣實在太荒謬。建商強調,不僅無法證明作法「淨化工地」可保佑順利銷售,實際上,他後來更換代銷公司還降價求售,才把房子賣光,一點都不順利,他沒義務負擔這筆錢。

法官認為朱女依照承攬契約關係向建商求償,但詳細勘驗朱女提出的文件,朱女在文件上半部手寫建商該付的款項,雖記載「每售出壹戶,支付16.8萬」等語,卻隻字未提朱女或「師父」應替建商做完哪些承攬事項,建商在文件下半部手寫公司與建案名稱地址,但始終否認允諾分紅,顯然無從證明雙方已成立承攬契約,據此判朱女全部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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