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喝苦味燕麥秒吐!攝影師下春藥:讓妳眼神迷濛 賠60萬也得關

▲女生,大腿,性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模小玟喝了一口燕麥、覺得苦苦的急忙吐出,將飲料帶去化驗,發現遭攝影師偷加「春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胡姓男攝影師上網買了含有二級毒品的「強效男女激情液」,約了女模特小玟(化名)到飯店拍照,將藥物偷加到她的燕麥飲裡,幸好機警的小玟喝了一口發覺有苦味、立刻吐出;胡男被逮後辯稱是為了讓小玟拍照時「眼神有迷濛效果」,否認想強制性交犯行,但仍賠償60萬與小玟和解,台北地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胡男有期徒刑3年10月。

根據判決,胡姓攝影師在2021年6月至8月間,接連用LINE在網路上向不明人士訂購含有二級毒品的強效催情液、俗稱「春藥」,號稱喝下後會產生性愛慾望,胡男還在與賣家的對話中再三確認有無「明顯效果」、最後是否會「發情」,佯稱以後交女友時用來增加情趣、讓女友助興等。

同年8月19日晚間,胡男與從事外拍的小玟約在北市某飯店拍照,就趁著小玟在廁所換衣服時,將帶來的春藥加進她的飲料中,小玟之後打開喝了一口,立刻察覺有怪異苦味將飲料吐出,並第一時間質問胡男,小玟也立刻收拾東西離開房間,帶著沒喝完的飲料送檢,果真採檢出第二級毒品等能使人昏迷、產生幻覺的成分。

胡男犯行被揭露,否認出於強制性交的動機,他辯稱添加藥劑是為了使小玟拍照時眼神更加迷濛,但並不知道藥劑含有毒品成分,事發後也未阻擋小玟離開房間或滅證,甚至小玟質問時還親自喝了一口飲料自證。

但法官檢視胡男網購藥劑的對話,認為買了這款藥的目的無非是想對服用者「催情」,以達到性交意圖;而胡男偷偷將二級毒品加入小玟飲料、企圖違反她的意願讓她不小心喝下,同一行為也觸犯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但從重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論處。

審酌胡男犯行對小玟造成身心危害,雖然與小玟以60萬達成調解,但還是否認犯行,依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胡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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