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摸海龜!屏東小琉球4潛水客被拍到 「前輩們」觸法下場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琉球鄉保護海龜有具體成果,吸引許多遊客上島觀光旅遊、潛水,雖海巡署等相關單位一再宣導遊客不能觸摸海龜,以免海龜受到驚嚇,但有網友10日於該島花瓶石海域,拍攝到潛水客觸摸海龜影片上傳,並將畫面交由海巡人員追查,依法處理,引來網友熱議。

▲潛水客觸摸海龜            。(圖/翻拍小琉球聯盟)

▲潛水客觸摸海龜 。(圖/翻拍小琉球聯盟)

其實今年以來,屏東地方法院就有兩件因觸摸海龜判處拘役案件,兩名遊客分別被判決罰款4萬及3萬元,籲請遊客遇到海龜不要觸摸,以免觸法。

有網友於6月10日下午3時30分,於小琉球花瓶石海域拍到4位遊客自己浮潛(有3位明顯外籍人士),刻意觸摸海龜,網友將影片po網,表示另將影片交交由海巡人員處理。

第5岸巡隊表示,經海巡人員循線查訪周遭商家及監視器畫面,尚在釐清影片中人員身分,如尋獲並查明屬實,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呼籲從事水上活動時,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違者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而近年來,海巡署一再進行宣導,提醒遊客到小琉球不要觸摸海龜,以免吃上6萬到30萬元罰款,並將觸摸海龜遊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情事。

其中張姓遊客於2022年6月18日16時許,在琉球鄉花瓶岩附近海域進行潛水活動時,見綠蠵龜1隻游經該海域,以手觸摸該綠蠵龜龜殼約1分鐘以進行拍照,以此方式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綠蠵龜。嗣因目擊者將該過程拍攝成影片並報案,始循線查悉上情,移送法辦,檢方起訴,屏東地方法判處拘役30天,以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天,要罰3萬元。

另王姓遊客於2022年7月30日11時35分許,在琉球鄉龍蝦洞沙灘附近海域進行浮潛時,見綠蠵龜1隻游經該海域,竟基於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犯意,多次以手觸摸該綠蠵龜龜殼,且經目擊者勸告時,竟口出惡言,而以此方式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綠蠵龜。嗣於同日被海巡署第五岸巡隊人員於同日13時32分前接獲報案,依目擊者提供影像紀錄而查悉上情,被法院判處40天拘役,等於要罰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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