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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買名車高檔消費出國旅遊卻喊窮不繳稅 男子經聲請管收獲准

▲台南東區33歲黃姓男子,欠繳綜合所得稅169萬餘元不繳,執行官查出黃男有錢開公司、買名車、刷卡高檔消費、出國旅遊,卻喊窮說沒錢,經向法官聲請管收獲准。(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東區33歲黃姓男子,欠繳綜合所得稅169萬餘元不繳,執行官查出黃男有錢開公司、買名車、刷卡高檔消費、出國旅遊,卻喊窮說沒錢,經向法官聲請管收獲准。(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東區33歲黃姓男子,欠繳2019、2020年度綜合所得稅,黃男雖曾向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申請分期,惟未按期繳納,合計尚欠169萬4014元,經移送行政執行,執行官查出黃男有錢開公司、買名車、刷卡高檔消費、出國旅遊,卻喊窮說投資ETF全部虧損,連吃飯都成問題,經向法官聲請管收獲准。

行政執行官吳俊青調查發現,黃男擔任金融科技公司總經理,年收入高達數百萬元,於應負法定之納稅義務後,自銀行存款帳戶提領1800餘萬元,另出資2300餘萬元增資任職的金融科技公司,擴大公司規模。又黃男申辦多張信用卡分別在日式居酒屋、咖啡店、五星級飯店刷卡從事高檔消費,並於2021年間購買機票出境美國近3個月,在美國期間有高額及密集消費。此外,黃男於2021年間貸款購買保時捷休旅車1部,隨後轉賣給他人。

黃男於2月10日經行政執行官通知到案說明,黃男於訊問時辯稱將資金投資ETF全部虧損,連吃飯都成問題。執行官認為黃男開公司坐領高薪、有錢增資、買名車、刷卡高檔消費及出國旅遊,卻喊窮不繳稅,認定黃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當場留置黃男,將黃男台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2月10日晚上10時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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