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憲兵猛推按摩師舒壓 竟自己假扮上門硬%她…還趁洗澡秒溜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某日凌晨,在桃園市某區路旁發現女子醉倒路旁,競起淫念襲胸摸大腿,甚至欲脫其短褲性侵,女子驚醒後奮力抵抗掙扎,才未讓林男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林姓憲兵佯稱自己是按摩師,替網友玲玲到府按摩,卻趁她抵抗不了硬上,除了遭判刑外,還需賠償25萬。(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林姓憲兵下士假好意向交友軟體上認識的女網友玲玲(化名)推薦按摩師,拿到她的地址後,再自己假裝是按摩師,到玲玲家替她按摩,還不顧她的抵抗性侵得逞,林男遭最高法院判刑3年6月確定,玲玲並向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申請補償金,並由台中地檢署向林男追討,法院判林須再行支付25萬元。

當時仍是憲兵指揮部下士的林姓男子,於2020年3月間,他玩交友軟體時認識了女子玲玲,積極向玲玲表示要派一位按摩師到府按摩,假好心想替她舒壓減勞,一開始玲玲雖然婉拒,但林男仍不斷苦口勸說,玲玲最後才勉為其難給出住處地址。

沒想到,下午時間按摩師依約出現,卻是林男自己假扮,上門要幫不知情的玲玲按摩,過程中要玲玲脫去上衣,利用體格優勢及密閉空間難以求救之際,以手指侵犯、並強行性交得逞,接著趁玲玲在浴室洗澡時,偷偷逃離現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2人確實發生關係,但他是經過玲玲同意才做。林男還說「她有呻吟,也有點頭表示同意,還自己將屁股拱起來」,最後是因為玲玲洗澡時他不想等太久,所以先行離去。

不過玲玲供稱,「我跟被告是在網路上認識,沒有見過面,案發時我背對著被告,當時很暗沒開燈,被告沒有問我可否發生性行為,我也沒有點頭表示同意....我有拒絕被告,委婉地表達一點小反抗,被告違反我的意願就對我為性交行為,我當時很害怕受傷....因為被告看起來體格比較高大,導致我比較不敢積極反抗」。

經過幾次上訴審理後,最高法院以妨害性自主判林3年6月徒刑定讞,玲玲也向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申請25萬元精神撫慰金,如數支付後,由台中地檢署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起訴向林男追討,台中地院也判決林須將25萬補償給地檢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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