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同事低頭刷手機「水果刀刺頸」殺了他!基隆工人判刑15年定讞

▲▼基隆刺青男「水果刀刺頸」殺同事!散步逃亡畫面曝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水果刀刺頸」殺同事!洪姓男子遭判刑15年定讞。(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基隆市去年9月間發生持刀殺人的命案,洪姓工人與同事發生口角,竟趁著對方低頭刷手機時,持水果刀猛砍對方的頸部,隨後神色自若地步行逃離,而同事則鮮血狂流,送醫後不治。一二審均將他判刑15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凶手洪男與死者顏姓男子為工程行同事,平日相處不睦,案發當晚18時許,2人在基隆市公司宿舍內發生口角,因顏男恐嚇要給洪男教訓,還嗆「不然來輸贏」(台語),洪男心生不滿衝下樓離去。但他不願就此罷休,到巷口的便利商店購買水果刀,返回宿舍內。

洪男於口角後半小時內就返回宿舍,他看到顏男正站在路邊低頭滑手機,認為機不可失,直接跨大步伐快速走向顏男,持水果刀猛刺顏男左、右肩胛,顏男不支微彎腰時,洪男更抓住顏男右手,猛刺顏男後頸、背部位,顏男不支倒地後,洪男就將作案的水果刀丟棄在附近水溝內,並走回宿舍打包行李離去。

顏男被其他同事發現後,緊急送醫急救,但最後仍因胸主動脈破裂出血、左側胸腔大量血胸、左肺扁塌,宣告急救無效而死亡。至於警方獲報後,迅速鎖定洪男逃逸路線,在案發後2小時就逮捕洪男到案。全案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洪男否認殺人,辯稱只是想要教訓被害人,並沒有要殺死人的意思。還說「當時情況是被害人羞辱我、恐嚇我,造成我心生恐懼,我才會去買刀防身,且當天因為有喝酒又被激怒,情緒很激動。」法院不採信,根據其他同事的說法,以及洪男下手部位,認定他具有殺人故意,一二審均將他判刑15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洪姓男子殺同事後!散步逃亡畫面曝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基隆刺青男「水果刀刺頸」殺同事!散步逃亡畫面曝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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