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賣補助款 10名前後任議員判刑定讞將陸續發監

▲▼涉浮報助理費,新北市6連霸議員高敏慧被聲押禁見 。(圖/翻攝自Facebook/高敏慧)

▲犯下賤賣補助款案,新北市議員高敏慧等人遭判刑定讞 。(圖/翻攝自Facebook/高敏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台北縣議員高敏慧、吳天麟等10人,在18年前將補助款以三成不等的價格,賤賣給廠商,藉此詐領政府補助款。最高法院27日維持高等法院更審見解,將10人分別判刑2年至6年5月不等刑期定讞,均有褫奪公權,檢方也同時啟動防逃機制。

這次遭判刑定讞的議員,包含高敏慧、楊寶猜、王淑惠、吳天麟、顏世雄、何淑峯、呂世喜、宋進財、金中玉、徐陳麗華等人,其中有多人均為現任議員,在這次判刑定讞後,立即被褫奪公權,為選戰投入變數。另外本案中更一審還有一名前議員朱佩瑛,她更一審遭判刑2年並獲得緩刑3年,未經上訴,已經先行定讞。

本案判決指出,台北縣議員補助款的目的在於透過議員的建議,使補助款能分配給地方上有實際需要的學校、里辦公處及社團等,以彌補縣府無法全面補助的不足。而遭起訴的議員們,在2000年至2004年間,以簽立空白補助款用牋、或市民代表建議書的方式,將補助款額度以3成不等的代價,販售給廠商。至於廠商則提供不實發票、單據,藉以核銷單據。

全案爆發後,歷經17年審理,高院更一審於去年將眾人判刑,其中高敏慧、楊寶猜、王淑惠均判刑5年、吳天麟6年5月、顏世雄3年6月,何淑峯、呂世喜、宋進財3人均為4年、金中玉3年10月、徐陳麗華4年10月。另外廠商也遭判2年5月,並追繳犯罪所得2377萬餘元,廠商經營的公司也須追繳犯罪所得197萬餘元。全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